尽心上》13.17

原 文01

孟子曰:“无为其所不为,无欲其所不欲,如此而已矣。”

译 文

02

孟子说:“不做不该做的,不要不该要的,这样就可以了。”

本期解读

本章论“无为其所不为”。在孟子那里,“为”与“不为”、“欲”与“不欲”的标准在于“义”。故本章也是说,一切行为都要从“义”出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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