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河南省民权县人民法院绿洲人民法庭庭长 马绍瑞

“听说打官司麻烦得很。没想到上午立案,下午就结案了。案件办理这么快,马法官真中嘞!”2月8日,原告刘老汉喜滋滋地说。

他所称道的马法官,是河南省民权县人民法院绿洲人民法庭庭长马绍瑞。为了便利当事人,快速化专业化办理交通事故纠纷案件,民权法院将该类案件交由绿洲法庭进行集中办理。马绍瑞带领审判团队根据类案特点确定不同的审理程序和庭审方式,实现了分类操作、规模化审理。同时,将交通事故伤残鉴定程序前置,变诉中鉴定为诉前鉴定,让当事人在诉前确定损伤程度、三期期限等,以便对自身的诉求进行合理预判。这样一来,不仅从源头上减少了诉讼案件,实现纠纷的诉前分流,而且在保证案件质量的基础上,使案件审理迈入了“快车道”,正像刘老汉所言,“案件办理快嘞很”。

前不久,刘老汉在出门遛弯时,被后村的张某骑电动三轮车撞倒致伤。痊愈后,刘老汉便气呼呼地来到法庭申请立案

问清前因后果,马绍瑞边稳定他的情绪,边办理立案手续,嘱咐老人先顺道去城里亲戚家看看,等待电话。送走老人,马绍瑞随即与被告张某取得联系,张某一听老人将其告到法庭,立马说道:“刘老汉真不讲情面,没住几天医院,就想着讹钱。”张某到庭后称,刘老汉伤情不大,自己也出了1000元住院押金,按说,足够刘老汉住院所用。

经进一步了解得知,刘老汉起诉是因为心里有气。张某不按交通规则骑行,才将刘老汉撞倒在地,而且在刘老汉住院期间,张某一次也没有前去探望。

马绍瑞摸清了原委,便从情理法入手,结合刘老汉诉求,进一步做张某的思想工作,让他在情理和法理面前心服口服。经过耐心劝解,张某最终同意了刘老汉的诉求。

刘老汉来到法庭,告诉张某:“咱们是前后村的邻居,我的诉求不是钱,是理儿!”刘老汉接着说道,“这多亏了马法官办案利落,让你知道了做人做事的理儿。”看到双方对3000元补偿款推推让让,在场的人都很欣慰。

“咱是法官,不能怕麻烦,多为当事人想想,就能大事化小、小事化了。”马绍瑞说。

来源:人民法院报

见习记者:刘熠博 通讯员:李宁 | 编辑:杨书培 盖峰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