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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号,美国众议院通过了一项名为《反犹太主义意识法案》的法案(The Antisemitism Awareness Act)。该法案在美国引起了不小的争议,网络解读更是吓人。
有劝在美华人管住嘴,否则一不小心就因言获罪,成了反犹要被抓:
更惊人的说圣经也要成为禁书:
哎,这都哪儿和哪儿啊。
首先,就 技术角度,美国的、立法必须是参众两院都通过再由总统签字后才属于正式立法。因此,引起那么多“担忧”的 《反犹太主义意识法案》都没完成立法,既没必要吓人说不能说话了,也没必要指着这法案的通过说现在美国大学此起彼伏的学生抗议以色列就违法了。
只有众议院通过的法案不是法律,你违反它,根本就不违法。至于学生抗议,完全不是一些人解读的,有了这部法案就是违法,警察就能抓人。实际现在美国不是没有拘捕抗议的人,美联等媒体统计,全美因支持巴勒斯坦的抗议被逮捕的人已超2000,和 《反犹太主义意识法 案》一毛钱关系都没有。
逮捕参与抗议的人,最好也最有效的法律依据是“非法侵入”,trespassing。占用学校空间抗议,如果学校不允许,就能说是trespassing,可以找警察抓人并提起刑事诉讼。只是高校一方面不愿意造成更大对立,像哥伦比亚大学,可以明显看到校方一开始找警察清场激发了更大的抗议浪潮。另一方面,言论自由是美国高等教育的基石,高校也会忌讳强力阻止抗议带来的压制言论自由质疑。
这些不会因为《反犹太主义意识法案》而改变,另外,我们后面会解释这个法案到底是什么,看完之后你会发现即便这个法案真成为法律,也没法宣布学校里的抗议非法。
再说一个美国立法关键细节,法律只能是一个文本,任何只是众院或参院通过的法案,都存在文本会在另一议院修改的问题。这类例子举不胜举,拿最近通过的援助乌克兰、以色列等地的法案为例。该外援法案参议院早就通过了,但参议院的版本众议院不满意,最后众议院重新搞了一个自己的版本,在众议院通过后,再返还给参议院。
没有最终的文本就没有法律。现在参议院连什么时候考虑《反犹太主义意识法案》的时间表都没有,咱是即不知道什么时候能立法,也不知道如果真的立法,法律到底长啥样。
以上是 立法方面的技术细节,下面我们来讨论这个法案到底写了什么,如果真的变成法律——一字不变地变成法律,是否真的让人不能说犹太人坏话,甚至连圣经都要成为禁书。
众议院通过的《反犹太主义意识法案》,编号H.R.6090,总共6页,感兴趣的可以自己去读一下,开篇就介绍了这个法案是做什么的:
这是在执行针对教育的联邦反歧视法时,将International Holocaust Remembrance Alliance,国际大屠杀纪念联盟(以下简称IHRA)的反犹定义作为参考标准。
要理解 《 反犹太主义意识法 案 》的作用范围,运作方式,必须搞明白联邦反歧视法是怎么做的。
思考这样一个问题,如果你在美国大街上喊我就是歧视某个族裔,我就是看不起某个族裔,某个族裔就是垃圾,排除周围有人可能冲上来揍你的风险,只考虑一点:你有没有违反联邦反歧视法?你的行为是很明确的种族歧视没错,但你并没有违反联邦反歧视法。这种情况警察如果要抓你,可能只能用扰民之类的理由,不能说因为你有歧视来抓你。
因为美国的反歧视法有场所限制,比如根据民权法案第七章,雇主(包括联邦政府以及超过一定规模的私人企业)不能在招聘时有歧视行为。
《 反犹太主义意识法 案 》的反歧视,是针对民权法案第六章关于教育部分的规定,是指在接受联邦政府援助的项目和活动里不能遭到歧视(歧视指基于种族、肤色和原国籍)。
注意即便在西方社会里,美国也比较特殊——它的言论自由范围非常广,一句经常用于形容美国言论自由的话是仇恨言论也是言论,也受到第一宪法修正案(言论自由)保护。单独论言论,能不受第一修正案保护的少之又少。公立学校以及接受联邦资金的私立学校,都需要尊重第一修正案。学校限制歧视、仇恨言论,不是认为你说错话了就能找你麻烦,而是得证实你的言行,造成了歧视的环境,让其它学生不能享受同等的教育机会(即民权法案里的个人在政府援助的教育中不能遭受歧视)。
充斥中文互联网的各种所谓犹太资本控制世界的歧视、偏见言论,尽管令人恶心,但不归《反犹太主义意识法案》管辖。比如这几天反复出现的如下言论:
这些阴谋论爱好者们可以放心,虽然你们是sb,但不会受到《反犹太主义意识法案》影响,可以继续安全地做sb。
《反犹太主义意识法案》出台的背景是美国高校出现了大量支持巴勒斯坦的游行。尽管绝大多数游行示威都是和平表达,主要诉求也是反对以色列目前造成大量加沙平民死亡的过度暴力,但美国保守右翼坚持认为这些游行是反犹。
绝大多数美国高校都接受联邦资金支持,即使私立学校也很可能有科研经费来自联邦政府,因此高校都要遵守前述提到的民权法案第六章,不能有基于族裔、肤色、原国籍的歧视。例如,如果有学校说只要是华裔都不录取,那么就违反了民权法案,联邦政府,像美国教育部可以也应该调查并做出处罚,比较极端的处罚措施包括剥夺联邦经费。
注意如果有歧视犹太人的行为,这本身已经在与民权法案第六章相关的联邦反歧视法律法规之内。因此,《反犹太主义意识法案》没有新创造出高校必须阻止反犹行为,高校本来就有此义务。
法案做的是,要求联邦政府在监督高校等是否遵从民权法案第六章时,采用的反犹标准需要用IHRA的定义。那些全力推动这项法案的人的逻辑是,他们认为美国高校里支持巴勒斯坦的游行充满了反犹主义,高校不去阻止是借口不同人对反犹行为的定义不同,如果让教育部采用IHRA的定义——一个非常广泛的反犹定义,那么就能名正言顺要求高校处罚学生,遏制支持巴勒斯坦的游行。
而这就带来了《反犹太主义意识法案》的真正争议:IHRA的反犹定义。IHRA的反犹定义来自IHRA这个机构,后者1998年建立,希望加强政府与专家合作,完善针对反犹主义的教育、研究,目前有34个成员国,主要是欧美国家。要提高对反犹主义的警觉,必然涉及到如何定义反犹主义,IHRA在2016年的大会通过了一个非强制的反犹定义,就是IHRA定义,包括两部分,第一部分是定义本身,第二部分是根据定义,给出的一些参考例子。
单独看定义:
大意:反犹太主义是外界对犹太人的某些认知,而这些认知可能会以带有仇恨的方式宣泄在犹太人身上。针对犹太人个人与或其财产、犹太人社群和宗教机构施以反犹太主义的言语或肢体行为。
该定义没有太多非议,问题在于IHRA给出的参考例子,总共11个,非常宽泛。所谓圣经要被禁言,衍生自第9个例子:
这个例子是说用一些经典的反犹象征来描述以色列或以色列人,比如宣称犹太人杀死了耶稣。
部分美国极右翼政客也抓着这条不放,众议员Matt Gaetz就宣扬法案会说圣经反犹,因此他反对(该说法也被很多中文自媒体引用):
理解这部分争议需要一点西方反犹主义以及基督教历史背景。认为犹太人杀死了耶稣有一个专门的说法,Jewish decide,起源非常悠久,因为在新约圣经里有耶稣被审判时,在场的犹太民众坚持要求处死耶稣的记载。Matt Gaetz说圣经里写得明明白白也是指这个。
从这些引发出来的Jewish decide认为犹太人杀死了耶稣,进而发展出了犹太人需要对此负责,也成了欧洲漫长历史上很多次反犹的部分背景因素,尤其是鼓动古代极为虔诚的欧洲底层民众反犹,属于屡试不爽。
但犹太人杀死耶稣的说法也有争议,最明显的,耶稣以及他的使徒都是犹太人,他们需要对耶稣的死承担责任吗?二战后,西方对反犹进行深刻反思。像60年代,天主教教皇保罗六世在梵蒂冈第二届大公会议的一份正式文件里明确反对将杀死耶稣的罪责归咎于犹太人。
回到IHRA的那个例子,它到底说的是什么,它说用杀死耶稣来概括以色列或以色列人,是指用一个历史很久的反犹言论攻击犹太人。在列举包括这个例子在内的11个例子前,IHRA有这样一段话:
IHRA说的是“考虑到整体情景”——taking into account the overall context,下面这些例子可以是反犹的例子。也就是说它给的例子是要看具体情况,不是某句话就绝对反犹。圣经不会在IHRA定义里变成反犹禁书,因为圣经没有用这些内容去攻击所有犹太人。可是如果有人拿这些话去指责所有犹太人——像历史上多次西方反犹事件一样,这些人的言行当然会属于反犹。
在这一段之前,IHRA还专门提到:
和其它国家类似地对以色列做批评,不能看作反犹。
IHRA定义的撰写者们已经考虑到反犹的复杂性,不想用反犹来限制言论自由。问题在于IHRA的定义加上例子,覆盖内容非常宽泛,某些情景下可能属于反犹,在实际使用时很有可能被人用成“可能反犹”,把前面的情景给忽略了,更糟糕的是,有些人可能会把“可能”也忽略了,直接成了XX就是反犹——Matt Gaetz也是如此。
撰写者们知道这个问题。所以定义被称作working definition of antisemitism,翻译是反犹太主义的现行定义,这个翻译其实不太好,因为working有还在进行中,未完善的意思。
甚至编撰人之一,Kenneth Stern,美国犹太人委员会的反犹主义专家顾问,在IHRA定义颁布后就屡次强调,这个定义是为了让欧洲的数据收集者可以更好地收集分析反犹现象。而Kenneth Stern屡次强调这一点的背景就是反对将IHRA定义纳入法律,因为他非常担心纳入法律后,定义很容易被滥用成压迫言论自由,尤其是高校内的言论自由的工具。
IHRA定义之前有被其它国家使用。IHRA在2016年推出这个定义,就是希望其它国家使用。猜猜第一个使用IHRA定义的国家是谁?
是英国,不是以色列,以色列是第二个。后来使用的国家还包括德国、加拿大等。在采用IHRA定义的国家里,这个定义过于宽泛的缺点经常引发争议。有些国家或是机构的做法是将IHRA的例子给去掉——因为11个例子里7个是以针对以色列的言论,尽管有“根据情景”的大前提,但仍然容易引起误解。
这也让IHRA定义长期面临威胁言论自由的批评。在IHRA定义出现后,针对它的批评也催生了其它反犹定义,如Jerusalem Declaration on Antisemitism以及Nexus Document。像美国政府里的反犹工作组是参考多个定义,这里不多展开,还是回到 《 反犹太主义意识法 案 》设想的采用IHRA定义来管理高校(通过民权法案第六章),到底会产生什么后果?
个人认为,最有可能发生的是有些人能以此为工具来骚扰他看不顺眼的高校,当然,这可能也是一些大力推进该法案的保守派议员的目的。
该法案是针对高校的支持巴勒斯坦抗议产生,可那些抗议真吻合IHRA定义里的反犹主义吗?尽管IHRA给出的例子里有一条否认犹太人有民族自决权:
相信法案可以管到高校抗议的人应该也会觉得IHRA例子里这个最搭边,毕竟可以说支持巴勒斯坦的抗议否认了以色列的生存权——很多保守派议员已经如此说了。
可别忘了这些例子成为反犹的大前提是要考虑整体情景。在以色列对加沙的军事行动造成大量平民伤亡的情况下(关于平民伤亡没必要否认,以色列军方早在去年就说过平民与武装分子死亡比例是2:1,也就是连以色列都承认平民死亡人数高于哈马斯在内的武装分子),支持巴勒斯坦的抗议是否真能说成否认以色列生存权?
IHRA定义明确提到以色列没有豁免于批评的权力。任何国家侵占非自己国家的领土(约旦河西岸与加沙都不是以色列国土),在战争中造成大量平民伤亡,都会也应该遭到谴责。既然IHRA定义说了和其它国家同等待遇的批评不是反犹,高校学生主张加沙停火,学校基金不能用于帮助以色列战争机器,如何成为反犹?类似的撤资要求多年前就用于种族隔离的南非,那些没有被认定为反南非的歧视,又如何认定学生的主张是反犹?
因此,看学生抗议不顺眼的保守派政客,能做的也是想做的,无非是拿 《 反犹太主义意识法 案 》去骚扰、要挟学校——我认为那么校园里有反犹,你必须去阻止学生,不阻止我就要求教育部查你。但这些人似乎从来不会多看看右翼游行时的“壮观场面”,真要找反犹,那里可多得多了,比如当年夏洛茨右翼游行的名场面:
白人至上主义者明火执仗高呼“犹太人不会取代我们”(Jews will not replace us),经典的反犹“大取代”理论:宣称犹太人通过大规模移民、通婚消灭白人。很难找出比这更明显的反犹了吧?都不用担心反犹主义该如何定义,无论如何定义,这都能算。
如果那是发生在2017年的游行,远了一点,这个如何:
川普在当下的多次竞选活动中宣称移民在毒害美国的血液,知道还有谁说过移民毒害血液吗?人类历史上最著名的反犹人士,希特勒,他在如今已是禁书的《我的奋斗》里正是用毒害血液来形容移民与不同族裔间的通婚。
保守派忙着针对高校反犹召开听证会,怎么不针对这些召开听证会呢?其实这些保守派议员根本没考虑到将IHRA定义纳入校园管理法律的长远风险。自从IHRA定义2016年正式发表,就有多次推动类似《反犹太主义意识法案》的操作。2017年,前述提到的IHRA定义撰写人之一Stern,专门到众议院劝阻将IHRA定义纳入学校管理相关的立法,在证词里,他特别提到可能打开潘多拉的魔盒:
如果犹太群体获得了特殊的民权法案第六章定义,反对以色列、反对锡安主义就是反犹歧视,那么黑人群体是否可以说反对平权运动是针对他们的歧视?反对黑人命也是命的运动是歧视?反对推倒纪念南北战争南方人物的塑像是歧视?
如果否认犹太人有民族自决的权力就是反犹,那否认巴勒斯坦人的民族自决权呢?如果认为支持巴勒斯坦的游行里有“从河到海”,intifada的标语口号就是否认犹太人的民族自决,是要消灭以色列,是反犹,必须阻止,那么支持以色列的游行与活动呢?里面如果有反对两国方案的犹太团体,是否就是否认了巴勒斯坦的民族自决权?
内塔尼亚胡本人近几个月屡次否认两国方案,任何支持以色列政府的行为,是否也能推断为支持否认两国方案,否认巴勒斯坦民族自决权?
综合这些,不难看出《反犹太主义意识法案》最终可能成为干涉校园内言论自由的工具,而且还会引发后续更多矛盾。
此外,就算有《反犹太主义意识法案》可以去骚扰高校,指望阻止学生抗议简直是痴人说梦。前面说了,英国是第一个采用IHRA定义的国家,英国没有支持巴勒斯坦的抗议?这是牛津大学:
牛津剑桥也有搭帐篷抗议的。
《反犹太主义意识法案》里最后强调了不能侵犯宪法修正案里第一条,也就是言论自由。保守派议员当然可以继续假惺惺指责高校(很巧美国高校左派居多)没有阻止反犹行为,宣称现在有更明确的反犹定义,学生就是反犹,但第一,除了少数极端言行,抗议中的绝大多数根本不会是IHRA定义的反犹,第二,必须保障言论自由的前提,更是让给抗议者定罪变得荒谬。
至于那些宣扬什么犹太人控制美国的阴谋论爱好者,大可放心,就像前面提到的,《反犹太主义意识法案》管不到你们,你们可以继续在网上传播索罗斯控制世界、犹太人控制全球经济等真的符合IHRA定义的反犹言论(也符合其它主流反犹太主义的定义)。
最后,说个有趣的观察,如今网上积极斥责美国高校学生支持巴勒斯坦的抗议是反犹,是支持恐怖分子的人,不少深信米犹资本家吸血压榨全球等属于反犹范畴的东西。
一边大呼要制止反犹,保护以色列,一边散布针对犹太人的偏见、歧视。最可笑的是索罗斯这种幸运逃脱纳粹屠杀的犹太人,一会被这些阴谋论扣上幕后犹太黑手的帽子,一会又被说成是支持左派反犹。为什么能出现如此矛盾的言论,大概是这些人根本不知道真正的平等为何物,觉得高校学生支持巴勒斯坦抗议不妥,无非是巴勒斯坦人在他们眼里比犹太人更低级罢了,他们自己歧视犹太人没错,但学生们去支持更低级的巴勒斯坦人当然是大错特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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