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年代步车(又称老头乐)是低速电动四轮车的俗称,除北京、江苏、四川南充等部分地方外,更多地区仍存在允许老年代步车生产销售却不允许上路行驶的混乱怪象。

图据网络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图据网络

目前,内江市共有老年代步车经营者20家(无生产厂家),涉及金博、埃跑、鸿日等35个品牌,商家主要集中在威远县、资中县、经开区。内江区域所销售的老年代步车及其生产企业都未进入工信部《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目录(以下简称目录),均没有取得车辆行驶牌照,公安交警部门查获后会对车主作出警告、罚款等行政处理。由于没有出台《四轮低速电动车技术条件》等国家标准,内江市所销售的老年代步车大都执行企业标准,如鸿日牌老年代步车由日照鸿日新能源汽车公司生产,执行企业标准为Q/HRP10234-2023,按照《产品质量法》相关规定,这些产品符合上市销售条件,所以内江也存在老年代步车可以销售却不能上路的现象。

究其根源在于国家政策存在自相矛盾和缺位。2018年11月2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展改革委、科技部、公安部、交通运输部、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制发《关于加强低速电动车管理的通知》(工信部联装〔2018〕227号),该通知中称“低速电动车主要指行驶速度低、续驶里程短,电池、电机等关键部件技术水平较低,用于载客或载货的三轮、四轮电动机动车(包括老年代步车等)。多数产品属于道路机动车辆,但生产使用未纳入机动车管理体系,产品制动、转向、碰撞等性能不符合机动车安全技术标准”,该通知明确了多数老年代步车属于道路机动车辆,而且指出了制动、转向等性能不符合机动车安全技术标准,据此就应该依据《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GB7258-2017),按照《产品质量法》等法律法规开展查处整治。然而该通知中又表述“待《四轮低速电动车技术条件》国家标准及低速电动车规范管理相关政策发布后,按照明确的相关标准、政策、措施,制定实施本地区清理整顿专项计划,依法采取综合措施清理不达标生产企业,严禁生产销售未经许可及未取得强制性产品认证的低速电动车”,这显然在明示生产企业可以不执行《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而要遵从尚未出台的《四轮低速电动车技术条件》国家标准及管理规范。在该标准和规范迟迟未出台的情况下,厂家自然选择订立企业标准制造价格相对低廉、准入手续更便捷的老年代步车,而由于车辆质量不符合《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也就不能进入工信部目录取得车辆上牌资格,这就是造成全国各地老年代步车市场管理尺度混乱,出现“可生产销售但不可上路行驶”社会怪相的根本原因。

建议确立时间表尽快出台《四轮低速电动车技术条件》国家标准及管理规范;或者停止“六部委〔2018〕227号”文件,明确规定在《四轮低速电动车技术条件》等新规未出台的情况下,老年代步车必须按照《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要求生产,并进入工信部目录取得车辆牌照后方可上路行驶,彻底解决老年代步车允许生产销售却不允许上路行驶的社会怪相。(作者:内江市场监管局 颜建军)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