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兴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对《泰兴市宅基地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泰兴市宅基地管理办法》(泰政发〔2003〕1号)自2003年6月1日颁布实施,至今已经有21年,对我市建设以及农村宅基地工作作出了积极有效的贡献。随着我国新农村建设、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以及全国农村宅基地改革推进,制订“办法”所依托的法律依据已进行了修改,其中有些法律条款作了实质性修改,原“办法”中部分内容已经不能适应我市现有的实际情况,泰兴市人民政府于2023年6月28日发布《市政府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告》(泰政发〔2023〕6号)要求对原“办法”予以修订。为此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相关文件规定,结合我市实际,修订《泰兴市宅基地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将该征求意见稿予以公布,征求公众意见。征求意见期限为2024年5月8日至2024年5月18日止(信函以邮戳日期为准)。在此期间,公众可以通过以下方式提出有关意见:

1.电子邮件:445735201@qq.com;

2.信函:泰兴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办公室,地址:泰兴市延令街道江澄路68号,邮编225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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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泰兴市农业农村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