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7日,信用中国(山西晋中)网站信息显示,阳煤集团寿阳开元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因环境违法被罚3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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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书号“市环罚〔2024〕11015号”行政处罚决定显示,阳煤集团寿阳开元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厂区南侧生活污水处理站格栅处于外溢状态。外溢的污水未经处理直接排至平舒乡南河河道(白马河支流)。

晋中市生态环境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三条第三项“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或者责令限制生产、停产整治,并处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责令停业、关闭:(三)利用渗井、渗坑、裂隙、溶洞,私设暗管,篡改、伪造监测数据,或者不正常运行水污染防治设施等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水污染物的”之规定”之规定,结合《生态环境系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S-8》之规定,对阳煤集团寿阳开元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罚款人民币叁拾贰万元整(320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