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西北大学发布了《西北大学人事代理转聘事业编制人员情况公示》,经本人申请,单位考核推荐,学校职能部门审查,拟同意2人由人事代理转聘事业编制

《西北大学人事代理工作实施办法》提到,在首个聘期(三年)内,以西北大学为申报单位获批主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教育部人文社科项目,或以第一作者且署名单位为西北大学在人文社科类权威期刊发表学术论文,且达到聘用合同中约定的其他转入事业编制条件者,通过个人申请、相关部门审核、分管人事工作校领导审批,经公示无异议后,可转入事业编制。

据了解,此次两人转事业编制均满足了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青年项目这一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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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西北大学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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