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一位男子的私人车位,经常被别的私家车占位,男子无奈在其车位上装了地锁,可是,居然仍有车主,直接将地锁踩了下去,硬是把车子停在他车位上,男子来气了,索性直接拿来铁链子把对方的车锁住。

【回顾】

三年前,在外工作16年的庄永回到了老家,开始了土地承包,当起了农民。

当时,很多人都不理解,一位靠着读书上了大学的大学生,本来脱离了土地的命运,怎么辞了工作,回家种起了地?

然而,庄永却不解释,他顶着压力承包了40亩的土地,一半是山地,一半是农田。

在山地上,他开垦出果园,中上苹果,梨子,紧挨着山地,他种了西瓜,草莓等水果大棚。

如今三年过去了,当初那片承包地开始大变样,一方面是庄永自身勤劳努力,一方面赶上国家振兴乡村好政策。

之前庄永承包的土地周边泥泞不堪,现如今一条条宽敞的洁净的水泥路,直通城市。

每到节假日,城里面的孩子在父母的带领下都喜欢去乡间农田体验生活。庄永见状,赶紧将他的大棚改造成采摘园。

现如今到了周末,他的周边俨然成了一道靓丽的风景区。

为了增强游客的体验感,庄永自掏腰包,在他的采摘园的地头修建一块停车场,这样城里面家庭出游开车过来,方便停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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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从有了停车场,前来庄永地里采摘的游客更多了。然而,不久庄永就发现,有些不是到自己采摘园的私家车开始出现在自己的停车场里。

一开始,庄永还好言提醒,但是遇到不讲理的车主,他们却质疑为啥不让停,在他们看来这应该是国家修的。

庄永只好耐心解释,这地是他承包的,停车场也是他自己建的。但是,时间长了,他也懒得解释了,浪费口舌。

为了杜绝私自在自己的停车位上停车,庄永又不能专门雇一个看车收费的门卫在那里。怎么办呢?

他想到一个办法,他在围墙上挂了一个提示语:私人车位,严禁乱停。然后,他还买了一些地锁装在车位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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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有到自己园里前来采摘的顾客才会拿到地锁钥匙,把车子停在对应的车位上。如此一来,他的车位使用比较顺畅。

但是,还是有不和谐的一幕。这天,庄永来到他的停车场,看到一辆灰色的小轿车没有经过允许,强行停在了他的车位上。

本来他的车位上是有地锁的,但是车主为了停车,硬是把庄永的地锁给砸了下去……

庄永看到后,一股莫名的怒火“蹭”的一下就冒了出来,他很想走上前把车子狠狠砸两下,但是他忍住了。

为了教训这位私家车主,庄永找来一个很粗的铁链子,用它把这个灰色的小轿车牢牢的锁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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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他将上述的行为发布到网上……一时间引起网友热议。

有的网友非常支持庄永的做法,认为以牙还牙,最解气。

有的网友表示,庄永做法不妥,应该报警,但是庄永表示,“恶人自有恶人治,我又没犯法,凭什么报警?”

那么法律上如何看待这件事呢?

【普法讲堂】

1、法律上如何看待庄永的车位被占?

根据《民法典》 一千一百六十五条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本案,庄永在自己的私家停车场的围墙上已经标识出显著的提示语,私人停车场,未经允许不能停车,甚至还装上地锁,在这种情况下,仍有人将车子强行停在车位上,属于故意侵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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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次,对于砸坏庄永地锁,强行停车,构成故意毁坏财物,应承担赔偿责任。

2、法律上如何看待庄永的行为。

根据《民法典》规定,侵权行为危及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等侵权责任。

庄永作为被侵权人,受到侵权后,有权利提出排除妨害,赔偿损失,可以联系对方,把车子开走,赔偿自己损失。

但是对于他私自用铁链把对方车子锁上,法律上并不提倡,因为一般来说,动用私权力自救仅限于情况紧急,不得已的情况下,否则不受法律保护。

对此你怎么看?

素材来源官方媒体/网络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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