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彩礼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已由最高人民法院审议通过并于2024年2月1日起施行。近日,市北区法院海琴法庭依新规成功调解一起涉彩礼案件

当事人双方在缔结婚姻后因分隔两地并未实际共同生活,男方要求离婚并返还彩礼10万元和订婚首饰,但原、被告因工作原因一方在国外一方在国内,无法进行常规线下诉讼程序。在双方都同意离婚的前提下,承办法官一方面指导调解员通过组建微信群聊线上调解,另一方面在线下与代理人反复沟通调整调解意见,说服男方降低心理预期的同时,向女方释明彩礼返还比例需考量双方共同生活时间长短等因素,引导双方各让一步返还一半彩礼礼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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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虑到双方相隔两地并受时差限制,承办法官协商合适时间通过互联网开庭,依据婚姻家庭篇司法解释(一)和最新《规定》,确定调解了方案,女方返还一半彩礼及订婚首饰并敲定首饰返还的款式、克重、品牌等具体细节,将离婚后续可能产生的问题一次性化解,做到“让婚姻始于爱,让彩礼归于礼”,弘扬了文明健康的婚嫁风气,培育了优良健康的婚恋观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