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人类史并行发展的,还有一部“刑法史”。

从古至今,统治阶层为了维稳社会或出于统治的目的,发明出了五花八门的酷刑,中西方均不例外。

文献记载,在我国有文明以来,便出现了酷刑,最早可追溯到舜禹统治时期。

到了殷商时期,关于刑罚的字样,已经开始出现在甲骨文上。即便西周时期,提出了“明德慎刑”的观念,但刑法依然是社会上必不可少的制度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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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刑法发展史

中国刑法发展史

考证发现,我国刑法最早出现于舜禹统治期间,至夏朝逐步确立出墨、劓、剕、宫、大辟五刑制度。

商朝时,死刑除了传统的斩刑外,还增加了焚、剖心、剔等刑杀手段,这些刑罚手段极其残酷,使受刑者遭受着身体和心灵上两重伤害。

西周时期,徒刑和拘役等刑罚开始产生,同时赎刑、流刑也被作为五刑的附加刑补充入法律。

春秋战国时期,笞、杖、徒、流放、肉、死、羞辱、经济以及株连等成为社会刑罚主流。

汉朝废除了肉刑,增加了刑罚的严苛程度;隋朝时,死刑有绞刑和斩刑两种,并对流刑和鞭刑进行修改,确立了封建五刑制。

唐朝时,减少了笞刑与杖刑的力度,死刑也仅有绞刑和斩刑二种。

到了清朝,清朝复用了大量肉刑,并创立了充军刑、发遣刑、枷号等刑罚。

到了近代,随着西方国家纷纷废除了残酷的酷刑制度,我国也开始制定出新时代刑法体系。

1979年,我国制定了第一部刑法,共192条。1997年,我国对刑法进行了大规模修订,共452条,成为新中国刑法发展的基础,此后继续发展和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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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最“温柔”的酷刑

古代最“温柔”的酷刑

与那些名字听起来就闻风丧胆的酷刑(如:车裂、剖心、杖毙、绞刑、腰斩、凌迟等)相比,历史上还有不少听起来“温柔”的酷刑。

如:虎豹戏春,玉女登梯等。关于具体内容,因过于恐怖,文史君在此不做解读。

其中,除此之外,还有一种“温柔”的酷刑,叫做“笑刑”,从名字上看是笑,其实操作下来也触目惊心。

文献记载,“笑刑”最早在我国汉朝时期便已出现,当时主要用于审讯贵族。

那时候,行刑时施刑者会使用羽毛、刷子等工具,不断刺激受刑者的脚心、腋窝等敏感部位,使其感到奇痒难忍,从而引发大笑。

到了17世纪,当时欧洲各国时常处于混战时期,那时候为了从俘虏口中获取情报,欧洲人在我国笑刑的基础上进行了升级,形成了更加残酷的酷刑。

具体执行过程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