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我要了一个滴滴,坐上车,滴滴司机主动找话说。

司机:这个五一节,都像今天这天气多好。

我:是的。阳光明媚、清风和煦,适合出游。

司机:可是,五一节却风雨交加啊!

我:还是没有挡住人们游玩的脚步呀!

司机:那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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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机突然话锋一转:你看那斑马线,不礼让行人是要罚款的。

我:扣分不?

司机:罚款五十,扣三分。

我:哦!罚款不多扣分不少哦!

司机:现在要涨价了,说罚一百。我的一个滴滴朋友刚遭了,有些冤。

我:咋回事?

司机:你看,就像这样,他正滑停,就在要停稳的那一瞬间,突然窜出几个老太太,就判他未礼让行人。

我:这事是难以拿捏,有些冤。

司机:我刚遭了一个罚单。

我:为啥?也是未礼让行人?

司机:说我违规调头,可那个地方没有不许调头的标识啊!

我:那就是交管部门的问题了,没有不许的标识就是允许。

司机:是呀!不许调头,又没有标识,却留了一个可以调头的口子。既然不许,留下那个口子干嘛?不就是想罚款吗?

我:有点钓鱼执法的味道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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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机:我把交管部门起诉了。我的一个朋友同样的情况,他向法院起诉了,赢了,交管部门把钱退给他了,还求他撤销起诉。因为,交管部门也要接受考核,如果起诉多且他们的官司输了,他们的年终考评要受到影响。

我:这说明执法部门也有人管,也就是老百姓是有可能监督执法部门的。

司机:是呀!一般不懂的老百姓都选择认了,我必须起诉。

我:你这么有信心赢?

司机:是。我那个朋友赢了。如果法院不判我赢,我就到上级法院起诉本级法院。

我:你的法律意识很强,依法维权好!起诉得好!执法部门必须依法执法嘛!如果都选择认了,那么就等于纵容执法部门不依法执法甚至以权谋私。依法起诉,有利于推动法制的进步。

司机:现在的情况是有法不依、执法不严。你看那里,明明有人行天桥,建这天桥要化好几十万吧?可行人就是不走,非要横穿马路不可,交管部门不管。你再看这满街的电频车、摩托车,横冲直撞,交警不管,出了事他们就来了。

我:我也比较困惑。为啥电频车不算机动车,可以随意创红灯,可以占机动车的道,出事后无论有理无理,机动车主都得赔偿“非机动车”主,理由是非机动车主是弱势一方。

司机:据说是按照车子的重量区分的,很滑稽,电动不是机动。还有,有些人明明违规,却耍泼皮,警察束手无策,谁闹得凶谁就有理。嗨!是这里吗?

我:是。谢谢!

司机:不谢!慢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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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显然是一场没有完成的对话,这场对话后,我的心绪久久不能平静。我在想,滴滴司机和我一样是典型的普通老百姓,滴滴司机主动和我展开这样一场对话,一定程度上反映了普通老百姓的心声。

普通老百姓的要求非常简单,就八个字: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老百姓期盼一个更好的法治社会,有了这个群众基础,我们建立法治社会就有了依靠有了底气。

司机认为,我们国家是有法可依的。尽管某些法律条文表述不太清楚,需要在司法实践中通过案例研判来逐步完善,但毕竟有法可依。

关键问题在于执法不严,不依法执法也是执法不严的一种表现。司法的实践逻辑告诉我们,执法不严就是纵容违法犯罪。小到司机说的不走人行天桥,非要横闯马路,这种现象无人管。电频车不理睬红绿灯,占用机动车道,这种现象也无人管。出了事,人就来了。大到我们惩罚贪污腐败,小贪不算贪,那就大贪。大贪,也不会付出太大代价,那就巨贪。现在贪几个亿,几十个亿都不会掉脑袋,这岂不是纵容贪污腐败行为么?

中医的妙处在于治未病,对一般违法犯罪也要防患于未然,对腐败现象更要防患于未然。发现矛头就管,既是对当事人本人负责,也是对国家和人民负责。

我们国家有法可依,这是事实。但是,法律文本是否完善、法治思想是否符合中国实际尚需努力。有些法律条文表述不清,也给执法部门带来困惑,给严格执法造成障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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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如司机提到的电频车横冲直撞不理睬红绿灯的问题反映了三点:一是对机动车的界定很奇怪,电动为啥不是机动?是电动车太轻撞不死人么?二是为啥事故中非机动车违法也有理?弱势就可以让法律天平倾斜?这是什么法治思想?三是电频车为啥可以闯红绿灯?

又比如不久前发生的三个未成年人杀害一个未成年人的案例。我们的未成年人保护法本身是不是有问题?它没有起到保护未成年人的作用反而起到了纵容未成年人犯罪的作用。

老百姓的法治意识够了,能自觉依法办事了,这建设法治社会的问题就交给政府,交给司法、执法的主管部门了。

司法和执法部门是不是能够依法执法、严格执法、公正执法关系到党和政府的公信力,关系到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更关系到整个国家的命运。

兹事体大,不得不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