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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里有小电驴的宝子们注意啦!

深圳发布了意见稿哦!

针对!

加装雨棚!不带头盔出行!

占号牌资源的电动车

实行罚罚罚!

各位家里有“小电驴”的宝子们

赶紧一起来看看啦!

关于深圳市电动自行车
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

01

图源:深圳市司法局

政策来源:

https://sf.sz.gov.cn/hdjlpt/yjzj/answer/35854

目前我们的相关文章正处于征求意见稿收集中,并非正式实施文件,切勿混淆!

接下来我们一起来看看

本次意见稿调整了哪些内容

赶紧跟着小编一起来看看

条条都是重点!

01

禁令非法改装
加装雨棚罚款五百元

针对电动自行车非法加装、改装的问题,《管理规定》加强了生产和销售环节管理。

《管理规定》新增规定,要求销售门店以及其他单位和个人,不得为电动自行车实施不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的非法改装行为。

对于加装雨棚等严重威胁行人安全的加装行为,明确由深圳市公安交管部门责令改正,处五百元罚款

02

明确“一人一车”
电动自行车号牌有效期5年

针对深圳“一人多车、残旧车不注销挤占号牌资源”的问题,《管理规定》在原登记制度基础上规定“一人一车”,对个人已在本市正常登记的电动自行车,需要更新的,应当先完成变更或注销登记。

与此同时,《管理规定》补充了号牌有效期和延期规定,电动自行车号牌有效期为5年,经查验电动自行车仍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的,号牌予以延期使用,每次可延期2年。

03

不戴头盔不再固定罚款二百元
倡导递进式处罚

为引导市民自觉形成佩戴头盔的安全习惯,《管理规定》优化了不戴头盔的处罚幅度。

《管理规定》支持合理裁量实施递进式处罚。不戴头盔从原来的定额“处二百元罚款”,调整为“处警告或者五十元至二百元罚款”。

图源:摄图网(ID:401742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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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

首次要求叉路口左转要减速或停车
减少与机动车冲突

针对电动自行车违法通行,造成道路交通安全事故频发的问题,《管理规定》新增完善了电动自行车的通行管理措施。

在通行条件方面明确出台电动自行车通行道路设置指引,优化非机动车标志、标线配置。同时,定期组织排查梳理人车混行重点片区。

在硬件设施方面,明确在渣土运输车、混凝土搅拌车等大型车辆和重型货运车辆通行频繁、电动自行车交通事故易发的道路,采取完善交叉口非机动车进出口车道、增设非机动车信号灯或完善警示、隔离设施等措施。

在文明行车方面,倡导电动自行车礼让行人和其他非机动车。首次要求电动自行车在交叉路口左转弯时应当减速或停车瞭望。有非机动车道的,应当在非机动车道通行;没有非机动车道的,应当在人行横道最右侧通行。

图源:酷吧

05

要求企业优化平台算法
保障合理配送时间

《管理规定》同时对邮政、快递、即时配送等民生行业的企业职责,作出了明确规定。

在压实外卖等即时配送行业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主体责任的同时,针对因配送考核机制不合理导致驾驶人超速、冲红灯的问题,《管理规定》要求企业应当优化改进平台算法,保障合理的配送时间。

同时,要求强化骑手通行安全和车辆停放充换电安全教育,利用技术手段对超速、冲红灯、驶入禁限行区域、疲劳驾驶等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提示、干预和管理。

关于电动车的上牌指引!

小编也给宝子们汇总啦!

如果你还没给家里的爱车上牌!

赶紧来看看啦~

深圳电动车上牌流程

02

01

有车无牌用户

1、网上预约登记

登录“深圳交警”微信公众号,进入“星级用户”,实名认证通过后选择“电动自行车号牌申请”,按提示上传资料信息。待预审通过后,按提示选择上牌网点、预约时间,前往并交验车辆。

图源 深圳交警

2、现场验车选号

办理登记上牌的电动自行车须为符合国家《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并获得CCC认证的电动自行车。

图源:深圳交警

02

无车无牌用户

销售门店即买即办,上牌流程“二合一”,一站式搞定!在即买即办的销售门店购车后可免去预约环节,现场直接办理电动自行车登记上牌,再也不用担心材料缺失等问题。

各位骑电动车的宝子们!

注意啦!很多宝子都不知道

在深圳骑电动车会有哪些违法罚款事项!

还有不知道罚款多少钱!

小编都为大家汇总好了!一起来看看

常见的处罚的行为及标准

03

01

处五百元罚款的行为

  • 驾驶改装、加装动力装置和不符合国家技术标准的灯光装置的非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

  • 违反规定在机动车道内行驶的

  • 驾驶不符合相关标准的非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

  • 违反规定进入高速公路、城市快速干道的

  • 个人提供虚假登记材料,取得电动自行车登记的,由市公安交管部门注销登记,处五百元罚款;

  • 驾驶电动自行车在道路行驶时,故意污损、遮挡号牌的,由市公安交管部门责令其改正,处五百元罚款。

注:违反第一项规定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收缴改装、加装的装置。

02

处三百元罚款的行为

  • 驾驶电动自行车不按交通信号、标识规定通行或者逆行的处三百元罚款。

03

处两百元罚款的行为

  • 电动自行车驾驶人或乘坐人未佩戴安全头盔的,由市公安交管部门责令其改正,对驾驶人处二百元罚款。

  • 违反规定停放电动自行车,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由市公安交管部门责令其改正,可以处警告或者二百元罚款。

  • 违反规定在住房、办公等室内场所、建筑内的共用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等公共区域充电的,由公安机关责令其改正,处警告或者二百元罚款。

图源:图虫创意-1498013038783889418

04

处五十元罚款的行为

  • 驾驶未登记的电动自行车上路行驶或者不按照规定安装号牌、过渡期标识的,由市公安交管部门责令其改正,处警告或者五十元罚款。

05

处二千元罚款的行为

  • 驾驶电动自行车在限制通行或者禁止通行的区域、时段通行的,由市公安交管部门依照《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的规定扣留车辆,处二千元罚款。

06

处五千元罚款的行为

  • 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电动自行车号牌的,由市公安交管部门依照《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的规定扣留车辆,处五千元罚款。

图源:图虫创意-891517889349943318

07

其他注意事项

  • 驾驶电动自行车违反道路交通安全的其他行为,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处罚。

  • 驾驶电动自行车一年内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本规定,受到五次以上罚款处罚的,由市公安交管部门将电动自行车驾驶人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信息通知信用征信机构录入个人信用征信系统。

  • 市公安交管部门可以参照机动车驾驶证记分管理模式,对电动自行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除依法给予行政处罚外,实行累积记分制度。累积记分达到相应分值,驾驶人应当接受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教育。

上述处罚规定均有涉及

超标电动车上路、电动自行车未登记上路

登记后未悬挂号牌、假(套)牌

污损号牌、非法改装

不戴头盔、闯红灯、逆向行驶

违规进入机动车道等行为

各位车友们要牢记哦~

安全出行万千条

首要记得办理电动自行牌照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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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实用的办理/查询入口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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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深圳司法局、深圳交警

▌编辑:小宇-刘文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