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浙江政务服务网通报,温州众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因涉嫌虚假宣传,被龙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处以罚款30000元

▲图据浙江政务服务网

浙江政府服务网披露,

行政处罚决定书

主要违法事实

2023年9月28日,当事人温州众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在龙港市“大观铭筑”项目售楼处对外展示的含有“龙港“三冠王”未来更可期”的数据来源及有效期等应当明示的内容未显著、清晰表示

行政处罚种类、依据、内容

当事人温州众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在售楼处对外展示的含有“龙港“三冠王”未来更可期”的数据来源及有效期等应当明示的内容未显著、清晰表示

其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八条第三款及第十一条第二款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之规定,决定责令当事人温州众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停止发布违法广告,并作如下处罚:处以罚款30000元,上缴财政。

行政处罚履行方式和期限

当事人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按照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的履行方式履行。

该公司由众安和大家注资,在龙港开发了首个未来社区项目——众安大家·未来社区(备案名:大观铭筑)。于2021年11月首开,惠前毛坯均价约1.7万多元/㎡。

▲据爱企查

▲项目效果图示意

▲项目楼栋示意图

◎来源:浙江政府服务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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