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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为正文内容

送迷路男子回家

5月7日20时许,富源县公安局大河派出所接到群众李先生报警称,其在路边看到一名男子在徘徊,好像是迷路了,请求帮助。接到报警后,民警立即赶到现场,发现该男子无法清楚说出家庭住址,民警经多方工作最终确认其身份信息及家庭住址,考虑到该男子回家路程较远,民警便将其安全送回家,其家属对民警的及时救助表示了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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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勤途中顺道救个火

5月8日14时许,富源县公安局巡特警大队民警在开展勤务时,发现一居民楼楼顶冒起浓浓黑烟并伴有火苗窜起。见此情况,民警立即携带灭火器赶赴现场,并向指挥中心报告情况,请求周边警力及消防部门支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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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达现场后,民警发现起火点位于该居民楼一间房屋内,屋内堆有易燃物品,民警找到起火点后使用携带的灭火器对起火部位进行灭火,由于火势已有向外蔓延的趋势,仅靠灭火器无法扑灭,在场的其他民警立即向周边住户借来水桶、脸盆取水,对起火部位进行灭火,防止火势向周边居民住房蔓延。经过十余分钟的不懈努力,火情成功被扑灭,现场无人员受伤情况。

打架成本高

5月5日13时许,富源县公安局老厂派出所接情指中心指令:老厂镇一理发店内有两名男子在闹事,请处警。接到指令后,民警迅速赶到现场处置。经查,5月5日13时33分,老厂镇居民杨某前往该理发店找到前妻苏某并准备带小孩回家,苏某不同意,杨某与苏某男友刘某因此事发生争吵并互相殴打,事后杨某又喊来其好友饶某,二人与刘某再次发生肢体冲突。目前,杨某、饶某因殴打他人被富源县公安局依法给予行政拘留14日并处罚金800元的处罚,刘某因殴打他人被富源县公安局依法给予行政拘留7日并处罚金300元的处罚,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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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 稿:巡特警大队、老厂派出所、大河派出所

编 辑:庄志娟、刘元聪

审 核:徐娅琼

发 布:富源县公安局新闻办公室

来 源:富源警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