饮酒后自己没有驾驶车辆,

但在明知他人饮酒后驾驶车辆的情况下

乘坐同一辆车,算违法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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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回顾

张小丽、马小强和朋友一起聚餐喝了酒,聚会结束,由代驾开车将两人的朋友送回家后,马小强让代驾离开,并与张小丽协商由张小丽驾车,马小强帮助张小丽观察路况继续行驶。随后,张小丽驾驶的车辆在搭载马小强的行驶过程中与由王某驾驶的车辆相撞,造成两车及护栏受损,无人受伤的交通事故。最终,两人以危险驾驶罪被判处拘役一个月,缓刑两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危险驾驶罪】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由下列情形之一,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五条【共同犯罪】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二人以上共同过失犯罪,不以共同犯罪论处;应当负刑事责任的,按照他们所犯的罪分别处罚。

检察官提醒

酒后驾车很危险,同行之人应当予以阻拦,即使自己不开车,仍然构成危险驾驶罪的共犯。

大家要做到“三不”!

不要向醉酒的人员出借车辆,

不向驾驶员强行劝酒,

不要指派、胁迫醉酒驾驶员驾驶机动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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