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小公厕显现大民生山东济宁:从小事做起深化诉源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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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济宁市检察院召开听证会听取意见。

“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是新时代新征程检察履职办案的基本价值追求。评价案件办理质效有多个维度,在山东省济宁市政协委员、济宁市检察院检察官郑晓东心中,“群众获得感”是一项重要评判标准。

公厕摔伤未获赔,申请检察监督

2021年初春,乍暖尚寒,杨大爷像往常一样,到村东头的公厕如厕。公厕的地面湿滑,杨大爷一个不留神,便重重地摔在了地上。尽管棉衣起到了一定的缓冲作用,但他的肩膀还是受到了重创。

伤痛让杨大爷夜不能寐,白天黑夜,他的心里只有一件事,那就是找村委会讨个说法。他认为,公厕属于村委会管理,地面太滑导致他摔伤,村委会必须为此负责。

杨大爷找村委会理论,而村委会认为自身尽到了管理义务,没有赔偿责任。争执不下,年近七十的他将村委会告上法庭,要求其赔付7万元医疗费用及后续治疗费用。

一审法院经审理认为,村委会已采取设置明显防滑提示、防滑无障碍通道和护栏等措施,应认定其已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遂驳回杨大爷的诉讼请求。杨大爷不服,提起上诉。二审法院认为,该案争议焦点为村委会作为公共厕所管理人是否尽到安全保障义务。认定责任人是否应当履行安全保障义务,需严格把握条件,管理人只在应尽的合理限度范围内有保障他人免受人身及财产损害的义务。该案中,进入厕所走廊为露天阶梯,村委会设置了明显防滑提示,坡面设置了防滑无障碍通道,坡面及部分平面设置有护栏,尽到了一个管理人应尽的合理限度义务。综上,二审法院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对二审判决,杨大爷依旧不服,向山东省高级法院申请再审。山东省高级法院于2022年8月23日作出民事裁定,也驳回了他的再审申请。

“白天夜里想的都是这个事,打心里觉得累。”可是事情没有了结,杨大爷说自己“绝不会罢休”。为此,他向检察机关申请民事检察监督。

公开听取专业意见

2023年2月16日,济宁市检察院依法受理了杨大爷的监督申请。这一次,在原案证据的基础上,杨大爷又补充了涉案厕所未按照规定铺设防滑地砖、未按照标准进行设计等证据材料。

作为承办人,郑晓东及时调阅案件卷宗,与当事人面对面沟通、了解情况,不料却遇到了“知识盲点”。

“案件涉及公厕的建设和管理等专业知识,这些又是影响案件定性的重要内容。”此时,郑晓东想到院里的“外脑”专家队伍。他邀请担任特邀检察官助理的济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工作人员参与案件办理。同时,为保证办案公开透明,济宁市检察院就案件进行公开听证,并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担任听证员。

听证会上,杨大爷、村委会代表围绕争议焦点特别是杨大爷后期提供的证据材料充分发表意见,特邀检察官助理就公厕建设标准等问题发表专业意见。

经过评议,听证员一致认为,公共厕所采用防滑地砖是国家推荐标准,但并非强制。涉案厕所未使用防滑地砖不违反法律规定,且涉案厕所属于为广大群众提供方便服务的非营利性公共场所,法院认定村委会作为管理人已充分履行了一般善良管理人的注意义务并无不当。

制发检察建议推进诉源治理

“就办案来讲,这是一起小案,但是,对当事人来说,却是困扰了他两年的揪心事。”郑晓东认为,小案不能小办,只有打开杨大爷的心结,才能实质性化解这起矛盾纠纷。

“受伤前,我干建筑装修,家里的收入主要靠我,受伤后,几乎什么也干不了了,对家里的生活影响很大。”杨大爷的苦楚和辛酸被郑晓东记在了心里,他及时向控告申诉检察部门反映情况。经核实,杨大爷的情况符合司法救助条件,该院为其申请到了司法救助金。

为了解开杨大爷的心结,彻底化解其和村委会的矛盾,郑晓东和同事们分别与杨大爷和村委会沟通。2023年8月,双方当事人最终达成和解协议,村委会补偿杨大爷5000元,杨大爷撤回监督申请,案件争议得到圆满化解。

“司法办案既要抓末端、治已病,更要抓前端、治未病。”郑晓东认为,案件暴露出城乡公共厕所设计、建设标准有待进一步规范,日常管理仍需进一步完善等问题。

2023年8月,济宁市检察院依法向负有公厕监管职责的济宁市城市管理局发出检察建议,建议提高管护标准,规范公共厕所设计、建设、管理、服务等。

济宁市城市管理局高度重视,充分结合公厕管理实际,组织相关科室和市环卫中心针对建议内容进行深入研究和分析,第一时间对已建686座城乡公共厕所开展拉网式安全隐患排查,对发现问题的16座老旧公厕,采取增设防滑提示标志、铺设防滑地砖或增设防滑网等方式予以整改。同时,该局按照建管并重原则,专题安排部署新建城乡公共厕所设计采用推荐性标准,严把新建、改建厕所验收关。

2024年1月,济宁市城市管理局与市检察院构建协同共治机制,主动接受检察机关法律监督,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新期待,践行“小问题、大治理”,提升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

形成政协提案提高公厕建管护标准

检察工作不仅在于解决已经发生的纠纷,更要着眼于预防潜在矛盾,通过延伸检察职能,主动融入社会治理格局,实现源头预防、前端化解、关口把控,让纠纷止于未发、止于萌芽。该案入选山东省检察机关民事检察诉源治理典型案例。

作为政协委员,郑晓东结合该案,在今年的济宁市十四届政协三次会议上提交《关于加强公共厕所地面防滑安全管理的建议》,希望在全市范围内提升公厕设计、建设、管理、服务标准。

他在提案中指出,小公厕体现大民生。公共厕所是服务人民群众、提升城乡生活品质、展现新时代精神文明建设成果的基础设施之一,重要程度不言而喻。而公厕的建设标准不高、地面防滑不够等因素,给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带来不确定因素,建议积极推广新的城乡公共厕所设计、建设、管护相关规范,把以人民为中心的宗旨落实到各个环节。

“诉源治理是新时代‘枫桥经验’的延伸,也是检察机关能动履职的重要体现。我们将继续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让群众在每一件小事中感受到公平正义,深化诉源治理工作,提升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努力在民事检察实践中推进中国式现代化,为建设更加和谐美好社会贡献检察力量。”济宁市检察院检察长苏金森表示。(郭树合 张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