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3日,东莞市公安局网络警察支队披露,日前东莞一网民在黄江某公园目睹并拍摄一起口角纠纷警情后,于翌日故意将视频配以文字内容“杀人了,没死”发至网上,引发关注。东莞警方经传唤该网民,其对自身编造、发布网络谣言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目前已被处以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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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介绍,今年5月3日,东莞网警工作发现,网民马某某在某视频平台发布一个短视频,视频显示远处有一现场处警画面,并配文字内容“杀人了,没死”。该视频发布后,迅速引起网民浏览和关注,对社会造成不良影响。

东莞警方第一时间对该短视频内容进行核查,确认未发生此类警情,随后依法传唤马某某接受调查。

经查实,5月2日下午,马某某到黄江镇某公园闲逛,看到警方在现场处置一起口角纠纷警情并上前围观,然后在远处用手机拍了一段视频。次日,马某某一时兴起,为博取眼球,将视频故意配以文字内容“杀人了,没死”并发布到某视频平台,引起不少不明真相的网民浏览和关注。马某某对其编造、发布网络谣言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目前,黄江公安分局已依法对马某某处以行政处罚。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规定,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东莞警方提醒,网络不是法外之地,请广大网民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自觉规范个人网上言行,不断提升识别防范抵制网络谣言能力,做到“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共同营造风清气正的网络环境。

采写:南都记者 黄嘉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