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6日,北京平谷先后有两名男子因为点燃柳絮造成火灾,被警方行政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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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6日14时许,平谷区消防救援支队接到报警,平谷区西石桥村编织胡同8号发生火灾,火灾造成三轮车、木头、玉米秸秆起火,过火面积4平方米,无人员被困伤亡。

平谷区消防救援支队执法人员经走访询问、现场勘验,起火原因系王某在院子里用打火机将门口的杨柳絮点着,从而引燃周边三轮车、木头、玉米秸秆所致。王某对其行为供认不讳。最终,王某因涉嫌过失引起火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四条第(二)项、《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六十四条第(三)项之规定,被平谷警方决定给予王某行政拘留十日的处罚。

无独有偶,5月6日18时14分,平谷区消防救援支队接报火警,平谷区东高村镇赵家务村南侧村口树木发生火灾,树木、杂草等起火,过火面积10平方米,无人员被困伤亡。

平谷区消防救援支队执法人员经视频查询、现场勘验发现,高某当日18时许骑一辆电动自行车由南向北行驶至村口,点燃杨柳絮,踩灭未果,导致火势扩大,造成村口人脸识别设备、树木、杂草等被烧毁。最终,高某因涉嫌过失引起火灾,被公安机关给予行政拘留七日的处罚。

平谷消防提示:杨柳絮纷飞时节,为了安全起见,大家千万要看管好火种,不乱扔烟头,不得随意点燃柳絮,以免造成火灾。

文/北京青年报记者 董振杰

编辑/朱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