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加强中小学和幼儿园的食品安全工作,保障广大师生“舌尖上的安全”,齐河县市场监管局餐饮稽查队针对辖区内中小学食堂、幼儿园食堂第二季度检查工作的部署要求,结合食品安全检查同步推进,开展第二季度高风险餐饮服务提供者(中小学/幼儿园食堂)的食品安全保障行动,为广大师生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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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检查学校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落实情况

学校食堂的食品安全进行全面检查,通过现场检查和资料审查,加强了对学校食堂的管理和监督,对检查中发现的不足和问题,要求学校及时采取措施整改到位,确保食品安全得到有效保障。监督学校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和责任制度,实行食品安全校长(园长)主要负责制、建立食品安全管理机构,配备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对学校食品从业人员开展食品安全、食品营养健康、制止餐饮浪费等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及科普知识的宣传和教育。

二、保障食品原料的采购和关键点控制要求

针对学校的食品安全,重点对学校食堂的食品原料、设备设施、员工健康档案、食品安全留样制度、冷链食品卫生状况、食品安全管理总监、安全员进行全面检查,包括厨房、各食品操作间布局、餐厅卫生、餐具消毒设备运行、餐饮用具清洗消毒记录等方面,对发现的问题进行及时处理,使学校食堂和餐饮单位认识到食品安全的重要性。

三、检查学校食堂禁止性食品经营落实情况

监督学校严禁采购和使用明令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及相关产品,不得采购、贮存、使用亚硝酸盐(包括亚硝酸钠、亚硝酸钾),散装食用油、散装食盐,不得制售冷食类食品(水果除外)、生食类食品、裱花蛋糕、现榨果蔬汁;不得加工制作四季豆、鲜黄花菜、野生菌、发芽土豆等高风险食品。经检查,未发现辖区内学校食堂存在上述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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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一步,齐河县市场监管局餐饮稽查队将持续认真履行稽查工作职责,加强工作力度,创新工作方式,提高工作质量和水平,加大对学校食堂的检查、宣传和教育工作,为学生们提供更加优质的服务,保障学生们的饮食健康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