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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医保局、省卫健委、省公安厅等六部门日前联合下发《关于开展医保基金违法违规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明确今年我省将继续在全省范围开展医保基金违法违规问题专项整治。

整治将聚焦三项重点工作展开,分别为:

(一)聚焦虚假诊疗、虚假购药、倒卖医保药品等欺诈骗保违法犯罪行为,开展严厉打击。

(二)聚焦医保基金使用金额大、存在异常变化的重点药品耗材,动态监测基金使用情况,重点查处欺诈骗保行为。

(三)聚焦纠治一体,对骨科、血透、心内、检查、检验、康复理疗等重点领域,全面开展自查自纠,持续推进问题整改。

按照工作方案,各部门要依职责开展专项整治工作,统筹监管资源,发挥监管合力,保障定点医药机构正常医疗服务秩序,确保整治效果。医保部门负责牵头开展专项整治,查处各类违法违规使用医保基金的行为。人民法院负责审理各类欺诈骗保犯罪案件,依法惩治医保骗保犯罪。检察机关负责依法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医保骗保犯罪案件,并对相关案件办理实施法律监督,结合专项工作需要,必要时出台典型案例指导各地规范办案。公安部门负责严厉打击各类欺诈骗保犯罪行为,及时接收、调查医保部门移交的涉嫌犯罪线索。财政部门根据职责对医保基金使用管理情况实施监督并协助查验医疗收费电子票据等工作。卫生健康部门负责加强医疗机构监管,规范医药服务及收费计费行为,积极处理医保部门移交的涉及医疗行为的线索,并对医疗机构和相关人员的违规问题进行处理。

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各定点医药机构要在2024年5月31日前对标《问题清单》全面自查。同时,排查《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实施以来发生的所有医疗服务行为及医疗服务费用,并立行立改。

来源:冀时客户端

编辑:寇津昊

主编:张晓明

监制:朱湘鹤 李卫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