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公司已经按照合同约定完成装修,可你一直没有结尾款!”

“你们装修的时候居然偷偷给宴会厅的灯光控制台进行加密!”

这剑拔弩张、互不相让的一幕,发生在鄠邑法院余下法庭审理的一起装饰装修合同纠纷案件的庭审现场。

2022年8月8日,云盛公司与嘉众设计公司签订了《婚礼堂全案设计施工服务协议》,约定由嘉众设计公司装饰云盛公司的婚礼礼堂。嘉众设计公司进行装饰施工后,双方就支付尾款事宜产生了争议,经过多次协商未达成一致意见。嘉众设计公司遂将云盛公司起诉至法院,要求云盛公司支付剩余尾款。

云盛公司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反诉称,嘉众设计公司在施工过程中野蛮施工,且存在破坏消防手报器、擅自给宴会厅灯光控制台进行加密等行为,要求嘉众设计公司赔偿己方各项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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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下,被告云盛公司摇身一变成了原告,而原告嘉众设计公司又成了这一起案件的被告。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赵燕对两起案件进行了认真研判,决定将两个案件合并审理。

云盛公司:“你们私自给灯光控制台加密,导致宴会厅灯光无法正常使用,原本预定好的几场婚宴被迫取消,对我们造成不少损失,我们的损失你们得赔偿!”

嘉众设计公司:“不可能,你们公司未按照合同约定支付施工款在先,我们的损失又怎么算?”

庭审中,双方对工程验收情况、欠付装修款金额、是否造成被告经济损失等方面产生较大争议。

为了稳妥审理涉企案件纠纷,赵法官在庭审结束后根据双方争议焦点,多次与原、被告进行沟通,及时调整调解方案。一方面积极安抚双方情绪,平复双方心情。另一方面向被告公司释法明理,告知其拖欠工程款需要承担的法律后果,向其强调“失信经营寸步难行”的道理,希望其能积极主动支付剩余工程款;同时提醒原告公司,私自加密对方灯光控制台设备的行为不可取,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时,应采取合法手段,不得触碰法律红线。

在赵法官耐心开导下,原、被告公司最终达成调解协议,双方约定,云盛公司支付嘉众设计公司剩余货款4万元,且将灯光调控台退还给嘉众设计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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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约定付款期即将到来前,赵法官及时电话联系云盛公司,提醒其主动履行,并告知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可能承担的法律后果。经过法官督促,云盛公司很快主动到法庭履行4万元案件款。自此,本案顺利结案。(文中均系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