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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月教育部在全国教育工作会议上明确提出:要把时间和精力还给教师,让他们静下心来研究教学、备课充电、提高专业化水平。规范各类检查、考核、评比、填表及各类社会性事务,清理中小学教师教育教学无关活动,切实减轻中小学教师负担,给教师创设清静的教书育人环境。这一年被确定为教师负担减负年。

尤其值得一提的是,2021年11月,教育部发布的《教师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第四十五条中的第五点明确规定要保障教师潜心教书、静心育人,除特殊、紧急情况外,不得安排教师到与教育教学无关场所开展相关工作,不得安排教师从事学校以外的执法、执勤或者其他与教师职责无关的工作,这是从法律层面给教师减负提供了保障。

从2019年国家层面提出减轻中小学教师负担的意见发布以及教育部随之把2019年确定为减负年并将为教师减负作为一件大事来抓至今已过去五年了,但老师们觉得负担仍是一如既往的沉重,各种填表、考评、比赛、评估,各种与教育教学科研无关的社会性事务,压得老师们喘不过气来,老师们每天仍在各种角色和任务中来回穿梭。

义务教育教师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不低于”的总目标任务是从2020年年初启动,然后是各地前后共五个月的自查自纠,之后是为期两个月的督导委督查,最后各地要在2020年年底前完成。经过将近一年的上下联动,绝大部分地方都是按照相关要求积极主动给教师补发与公务员的差额部分。这一年被确定为教师工资落实年。

教育部在2021年1月召开的全国教育工作会议上表示这个总目标任务总体上完成了,之后又于2月4日发布了工作要点,其中之一就是2021年将持续抓好义务教育教师工资待遇落实,推动地方对拖欠教师工资情况进行整改。国务院教督办将对问题严重的地方实行挂牌督导,对落实不到位的县(市,区)进行严肃追责问责。

尽管国家层面对拖欠教师工资和各类津补贴的违规违法行为实行挂牌督导在一定的地方和一定的时期起到了一定的震慑作用,但毋庸置疑的是,仍有一些地方还存在着拖欠、克扣或挪用教师基本工资、绩效工资、乡村生活补贴、班主任津贴、课后延时服务补助甚至是地方缴纳部分的住房公积金和社保费用等等问题。

教育部日前印发《关于开展基础教育“规范管理年”行动的通知》,部署开展基础教育“规范管理年”行动。《通知》明确要求重点规范整治安全底线失守、日常管理失序和师德师风失范等三方面问题,提出了2024年全年“四步走”的实施步骤:省级部署启动实施各、地各校全面自查整改、省域范围重点自查、行动总结反馈。

《通知》明确了“三项规范整治重点”和“十二条负面清单”,这是到目前为止对基础教育领域所出现的诸多问题最为详细和全面地清理规范,这一年被确定为规范管理年。虽然这些规范管理内容都与教师密切相关,但还有一些是直接明确:对学生实施体罚、变相体罚、辱骂殴打或其他侮辱人格尊严以及漠视、纵容学生欺凌行为等等。

这是继教师负担减负年和教师工资落实年之后,教育部推出的教师规范管理年,虽然在应试教育盛行的唯分数论的招考体系下对教师的有些行为进行规范管理有很大的难度而且还有因为难度太大而使规范管理流于形式的可能存在,但值得期待的是教育部同时明确建立监督曝光机制,畅通举报渠道,建立曝光台,加强社会监督力量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