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义网讯(记者郭树合 通讯员史桂娜)近日,山东省济宁市兖州区检察院办理了一起职务侵占案,成功为企业追回155万元。

2018年7月5日,被告人王某与一企业签订《企业租赁经营合同》后,在租赁经营该公司期间,擅自将该企业的废旧设备进行变卖,得款人民币共计155万元,并据为己有。

该案移送审查起诉后,兖州区检察院没有简单地就案办案“一诉了之”,而是把维护企业权益、开展追赃挽损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积极与涉案各方沟通协调,努力提高案件办理质效。一方面,检察官主动提前介入,引导公安机关就企业性质、主体身份、赃款去向等进行取证。另一方面,检察官向犯罪嫌疑人阐明认定职务侵占罪的事实、法律依据和认罪认罚、追赃退赔等量刑从轻情节,督促其积极退赃。最终,在检察机关的不懈努力下,犯罪嫌疑人王某退赃155万元,企业损失得以挽回。

今年以来,围绕落实最高检关于“检察护企”专项行动部署,该院匠心打造“检企同心·端信致远”检察护企品牌,揭牌成立“检企联络站”,组织开展走访问需、“挂案”清理等各项活动,用实际行动积极回应企业关切,维护企业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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