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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4日,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与辽宁省台湾同胞联谊会(简称省台联)共同签署《关于建立联络沟通机制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标志着辽宁新时代涉台司法工作取得新发展、迈上新台阶。辽宁高院党组书记、院长郑青与全国台联副会长郑平举行工作会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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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见》从建立沟通协调、推进涉台纠纷诉调对接、深化民主监督与司法交流合作等5个方面提出16条举措,积极推进依法保护台胞台企合法权益,促进优化辽宁营商环境,助力振兴发展新突破。

为充分发挥各自优势,确保惠及台胞台企的司法措施精准高效,《意见》指出,辽宁高院和省台联将不定期通报工作情况,每年召开联席会议。建立完善诉调对接机制、强化对调解组织和调解员管理培训,明确涉台诉调对接职责分工、工作范围和原则,推进涉台纠纷多元化解。深化司法监督、法律宣传、联合调研、涉台法治人才培养等工作,不定期向台企开展普法工作,持续优化涉台司法服务,帮助台企纾困解难,坚定在辽发展信心。建立诉调对接队伍、涉台司法领域工作人员激励机制,不断促进双方沟通协作走深走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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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辽宁法院高度重视涉台司法工作,认真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为深化两岸融合发展提供司法服务的若干措施,依法审理涉台案件,持续优化涉台司法服务,坚持多元化解纠纷,实质化解争议,为台胞台企提供更快、更便利的诉讼服务。

郑青在会商中表示,涉台司法工作直接关系维护两岸同胞合法权益、关系服务保障两岸融合发展。辽宁法院将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强化责任担当,携手台联形成推进涉台司法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合力。台联作为“台胞之家”,在党和政府联系广大台胞方面发挥了重要桥梁纽带作用,我们希望通过台联更多了解台胞台企司法需求,做实涉台纠纷诉源治理,不断提高司法服务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坚定台胞台企在辽宁投资兴业、发展壮大的决心信心。

郑平对辽宁高院迅速贯彻落实最高法院和全国台联关于加强密切沟通联络工作要求给予充分肯定,对长期以来辽宁法院对台联工作的支持表示感谢。他说,辽宁法院广泛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加旁听庭审,主动延伸司法服务职能,持续加大支持指导调解工作力度,台胞台企的司法获得感和满意度不断提升,要进一步总结推广相关工作经验,共同提升涉台司法工作水平。

签署仪式后,全省涉台审判人员和台联系统法律调解员进行了同堂培训。

最高法院、全国台联、省法院、省台联有关部门同志以及全省台联法律调解员参加签署仪式。

审核丨黄艳辉

责编丨严怡娜

文字 | 于 菲 王海涛

视频丨辽宁法治报社

融媒体发展部

制作丨李 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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