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不明白这样的人是怎么当上老师的?据报道,2月28日,几段视频在网络上传播,视频内容是湖南湘潭市教师因学生不会做题而对其殴打辱骂。在视频中,我们可以看到教师办公室几名教师围坐在一个烤火炉旁边,学生将作业交到老师身边,一个穿着棕羽绒服的女老师训斥一名小学生模样的女生。这位穿棕色羽绒服的女老师是这么说的,说最小的得数是几说话呀?把谁变成四说话呀?女老师显得情绪很激动,一边说还一边巴掌打向小学生的脸。女生身体倾斜稳住了后,老师又说,我打死你,你瞎是吧?把八变成多少,读书,你配读书吗?

最后,女生开始哭泣。在这个过程中,这位女教师还对女生说了你这个蠢货这样的话。旁边穿白衣服的女老师则对女生说,不要哭,脸收住你再说,我就要告你状了,随后又有一位男生过来交作业,穿棕色羽绒服的老师先用男生的作业打了女孩一下,看了作业以后又掐男生的脸说,最小的得数是几,告诉我是多少。随后把男生作业扔在地上,男孩退后,穿棕色羽绒服的女老师又扯着女孩的头发来回撞,最后把她的本子甩到了地上,女孩跑去捡本子之后哭了起来。后来,湘乡市教育局通报:已暂停涉事教师工作并责令其接受调查。

一个老师如此粗暴对待自己的学生,实在是令人感到愤怒?那么老师打学生违法吗?根据《义务教育法》第29条的规定,教师在教育教学当中应当平等对待学生,关注学生的个体差异,因材施教,促进学生充分发展。教师应当尊重学生的人格,不得歧视学生,不得对学生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的行为,不得侵犯学生的合法权益。老师可以对学生的违纪行为进行教育惩戒,教育惩戒包括点名批评;责令赔礼道歉、做检讨等措施,并不等于体罚或变相体罚。对经常打骂学生的教师,由所在的学校、其他教育机构或教育行政部门予以行政处分或解聘。老师打学生,如果造成学生轻微伤以上的,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如果造成学生轻伤以上的,涉嫌故意伤害罪。最后要说的是,师者传道授业解惑也,教师是一个神圣的职业,教书育人,打骂学生的确和这个职业不相符,老师教育学生还是要有教无类,因材施教。大家觉得对嘛。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