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事矛盾积怨深 ?晋城市公安局开发区分局“三长会商”明事实解纠纷

为坚持好、发展好新时代“枫桥经验”,贯彻好党的群众路线,推进基层社会治理创新,努力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晋城。近日,分局利用“三长会商”机制成功化解一起多年积怨的群众矛盾,维护了居民群众的和谐安宁,获得群众的感谢与称赞。

案件情况

3月15日,分局接到报警称:鼎秀华城某超市里面有两个人打架。经查,系超市员工刘某与前同事周某发生争执。两人因性格原因经常发生口角,积怨已久,超市经理先后两次将二人调动工作岗位,但矛盾仍然根深蒂固。3月7日周某在某超市帮其朋友切肉,被路过的刘某举报身兼数职,致使其被超市辞退,周某气愤不过与其理论,二人发生争执推搡中刘某摔倒受伤,经医院诊断,左足跟骨撕脱骨折,左足舟骨撕脱骨折为轻微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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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决机制

为防止事态扩大,分局兰花路派出所民警积极引导双方当事人协商调解,初期双方互不让步,均称是对方的过错。根据情况兰花路派出所适时启动“三长会商”机制,联合钟家庄司法所、法庭、律师、人民调解员介入调解,双方因赔偿金额问题存在较大分歧。民警联合律师、司法所围绕此争议焦点,在充分听取双方当事人的诉求和意见后,结合双方的实际情况,经过长达三轮的“背靠背”“面对面”调解,给出了解决方案,周某通过咨询律师、综合比对,认为派出所提供的解决方案最佳,遂双方握手言和,签订调解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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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今后的工作中,分局将继续依托“三长会商”机制,不断提升矛盾纠纷源头化解能力,健全多元矛盾排查化解机制,用心用情用力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推动“枫桥经验”实践落地开花,为平安晋城、法治晋城建设再添新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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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晋城市公安局开发区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