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信日期

2024-04-24

回复部门

吕梁市城市管理局

信件内容

尊敬的市领导,近期市城建局工作人员要求拆除我商铺二楼护栏,我商铺一非人员聚集场所,二楼也无人居住与做饭,且二楼存放大量贵重商品,不说安装防盗护栏投资的几万元损失,因拆除防盗护栏发生财务损失,损失谁来承担,出于安全问题考虑,这样的拆除政策原本可以理解,但是这项政策是否要按照一刀切的要求,不考虑具体实际情况,平白造成经营者无端的财产损失,是否欠妥?本来这几年市场经营环境低迷,经营者生存艰难,还要求经营者自费拆除,损失已投资的财款,这样怎能创造好良好的营商环境,望市领导能充分考虑,妥善处理,给予我们一个满意的答复!

回复状态

已办结

回复日期

2024-05-09

回复内容

网民朋友,您好!

一、经现场查看,网民反映店铺在离石区兴盛路福星苑小区高层建筑底层临街店面,该店为二层店面,在二层外立面窗外安装遮挡窗户的广告牌(防盗网上设广告标识)。店内工作人员申辩“二层是展厅存放高档酒水,安装防盗网,是安全需求”。

二、根据吕梁市消防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市深入推进打通消防“生命通道”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吕消安办〔2024〕25号)和吕梁市高层建筑消防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领导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吕梁市常态化开展高层建筑消防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吕高层消防整治办发〔2024〕1号)文件精神,应进行拆除。执法队工作人员根据上述文件精神及《山西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实施办法》相关规定,责令该店经营者,限期自行拆除遮挡窗户广告牌

再次感谢市民朋友对城市管理工作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希望今后能够一如既往的关心和支持我们的工作,并给予监督、帮助和理解,共同促进和提高我市城市管理精细化水平。

来源:吕梁市人民政府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