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民编造“小男孩被人贩子活体摘除肾脏”谣言。

近日,辖区居民许某在未经核实的情况下,将一条视频转发至自己的短视频账号称:“黑龙江省一名12岁的小男孩,外出游玩时被人贩子拐到了车上,对其进行活体现摘,摘除了这名小男孩的一颗肾脏......”。经郎溪公安核实,其转发的视频内容为谣言信息。

公安机关传唤许某到案审查,其对违法行为供认不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第一项之规定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第十二条第二款、第七十条之规定,郎溪县公安局依法对违法行为人许某处以行政处罚。

网信提醒

“造谣一张嘴,辟谣跑断腿”。一些人为了博取流量,不惜捕风捉影、添油加醋;一些人凭借“脑补”杜撰,凭空拼接视频,肆意编造影响社会环境的不良信息,目的仅仅是“博取关注”“增加流量”。

网络不是法外之地,利用网络发布、传播谣言需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希望广大网民自觉做到不造谣、不传谣、不信谣,共同携手建设清朗网络。对于编造、散布谣言、故意扰乱公共秩序,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一经查实,公安机关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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