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协调局今天(17日)公开通报第三轮第二批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7个典型案例。

该督察协调局有关负责人对记者表示,第三轮第二批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深入一线、深入现场,查实了一批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核实了一批不作为、慢作为,不担当、不碰硬,甚至敷衍应对、弄虚作假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集中公开通报典型案例,旨在发挥警示作用,切实推动问题整改。

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协调局介绍,督察重点关注党中央、国务院有关重大决策部署和长江保护法等法律法规落实情况;违法违规侵占自然保护地、突破生态保护红线开发建设、破坏岸线,以及耕地生态破坏和长江十年禁渔落实不到位等问题。

第一财经记者注意到,此次督察典型案例涉及林地保护工作存在短板漏洞,森林资源统计数据失真;海洋生态保护不力,在红树林保护、用海用岛、海洋特别保护区保护等方面违法违规问题等。

加强湖泊保护修复,是推进长江大保护和沿江地区高质量发展的必然要求。

督察组介绍,鄱阳湖是我国第一大淡水湖,对于调节长江水位、保护生物多样性和维持区域生态平衡起着重要作用。督察发现,鄱阳湖非法矮围整治流于形式,重点水域禁捕和水生生物保护落实不到位,农业面源污染问题突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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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9日,督察组暗查发现,南昌县湖区围垦的农田田埂上随处可见废弃农药包装。资料来源: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协调局

督察组暗查时,面积约2000亩的鄱阳县朗埠圩正在外排养殖尾水,监测结果显示水质为劣Ⅴ类。已经整治销号的九江市共青城市红星圩内依然有养殖行为,还投粪用于肥水。

洪湖流域也同样存在生态保护治理不力,洪湖水环境质量下降和生态退化的问题。督察发现,江陵县2014年陆续开发建设的万佳时代小区,建筑面积达到15万平方米,直排污水形成黑臭水体,最终都通过沟渠流入洪湖。洪湖市晟鹏畜牧养殖有限公司沼液池私设软管通向沟渠,养殖废弃物长期在沟塘旁随意堆放,对周边水体造成影响。

督察发现,洞庭湖湿地生态破坏问题同样突出。澧县经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澧县东跃商贸实业有限公司在澧水河口湿地保护区的孟姜垸洲滩内进行采砂作业,截至2022年6月,非法采砂1779万吨,孟姜垸洲滩被挖空1835亩。

一些地方对长江岸线保护不力,部分港口码头违规建设,破坏岸线自然生态。督察发现,云阳县云安联盛码头于2008年建成,至今仍未办理港口岸线使用审批手续,长期违规占用岸线约800米;云阳县灯笼桥码头规划岸线65米,实际占用岸线约250米,并在三峡库区消落区违规修建作业平台,堆放大量砂石,造成生态破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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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1日,中央第七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发现的被砍伐的橡胶树,周边是已经收割的香蕉林。摄影/章轲

第一财经记者近日随督察组在云南省发现,一些市州天然林毁坏屡禁不止,公益林管理漏洞频出,经济林更新偷梁换柱,森林保护不到位。个别农场以采伐更新的名义,对橡胶林进行采伐后,未按照地方林业部门批复的《更新采伐调查作业设计》标准补种橡胶,而是大量种植波罗蜜等经济作物。

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协调局此前对前两轮已公开的262个典型案例进行了分析,涉及环境污染的占48.5%,涉及生态破坏的占33.2%,涉及生态环境保护领域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的占1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