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岁少男少女谈恋爱偷食禁果,被家长发现一纸诉状告到法院,要求对方赔偿20万,法院能支持吗?而少男少女的谈恋爱,说实话,学校家长都应当关注。

前不久,上海发生了这一桩事儿。在一个私立学校之内,一对男女都是15岁谈起了恋爱。可能由于是寄宿制,所以他们不用回家,因此家长对他们的管理比较松散,导致这对15岁的少年少女偷食了禁果。他们在操场上,在宿舍里,经常性的发生关系。然而,纸是包不住火的。女孩回家之后,她此前的行为被母亲发现了。在母亲的逼问之下,女孩只好把和同学谈恋爱偷吃禁果这个事讲了出来。

女孩的母亲自然是火冒三丈,而且认为自己的女儿吃了大亏。所以她先是报警说对方男孩涉嫌强奸。但是,上海警方经过调查了解到,这个就是少男少女之间谈恋爱,情到浓时不由自主发生了关系,确实不算是强奸。但是,女孩家长咽不下这口气,于是他们一纸诉状把男孩的家长和学校统统告上了法院,要求对方赔20万人民币。她的道理是:“我们女儿,我们跟你谈恋爱,这么小就发生关系,我们吃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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尤其是你这个学校也疏于管理,你学校之内的少男少女谈恋爱发生关系,难道学校你都不知道吗?你怎么就不阻止呢?”可是,人家男孩家庭也不干了。男孩家庭当庭反诉要求女孩家庭赔他们13万。人家说:“少男少女谈恋爱不存在谁占便宜谁吃亏这个概念。尤其是事情发出之后,女孩家长还报警诬陷男孩进行了强奸,导致男孩和他的家庭声誉遭到了巨大的损失。”人家心想:“我还没告你,你还来告我。”所以,人家当庭反诉。

法院经过审理认为,在整桩事件之中确实不存在任何刑事问题。少男少女之间完全是自愿的,当然,我们不鼓励、不提倡这种行为,但是他们也确实没有违法,所以也谈不上谁占便宜谁吃亏,自然双方都不需要向对方进行赔偿。当然,女孩的家长一开始了解到女孩和男孩发生关系之后,出于自保,觉得有没有可能是女儿被人强奸了,于是去报警,他也是公民合法的权利。

当然,学校方面也表示说,他们是寄宿制学校,他们有严格的校规,但是他们不可能24小时盯着每一个学生。因此,法院最终审理认为双方家长和学校都没有任何责任,驳回原告的起诉。当然,这件事也真的提醒我们很多孩子的家长,如果你选择把孩子送到寄宿制学校,你真的得和校方进行良好的沟通,而且在得和子女进行良好的沟通。要不然,这种事出了之后,你说你到底是埋怨谁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