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邹成效,全文共计1045字,阅读完毕约需5分钟
一、问题的由来
5月9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讯宣布:“经中共中央批准,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对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原党委委员、副行长张红力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在关于张红力的违法违纪问题通报中,罕见地出现了“骗取博士学位”的提法。
由于通报中语焉不详,所以也不太清楚具体骗取博士学位的手段,但是可以做一些分析和推理。
1、骗取的博士学位是怎样的学位?
根据中国工商银行的简介及相关资料:张红力先生于1984年7月于黑龙江八一农垦大学毕业,1989年9月于加拿大阿尔伯塔大学获遗传学硕士学位,1991年7月在美国加州圣哥拉大学获工商管理硕士学位,据推测于2011年6-7月间获得中国科学院管理科学与工程专业博士学位。
《通报》中所称的骗取的博士学位,应该指的就是中国科学院管理科学与工程专业博士学位。
2、用什么手段骗取博士学位?
能够在《通报》中被明确骗取博士学位,那张红力获取学位的手段肯定与一般的学术腐败有所区别。
一般情况下,学术腐败的手段主要是学术造假。做的好一点的,能正常上课,请“枪手”做作业、写论文,本人参加论文答辩;做得差一点的,不上课,作业、论文找人代笔,也不参加论文答辩,但基本上最终都能获得学位。
但是,2011年获得的博士学位,在13年后被认定为“骗取”博士学位,那肯定有比一般学术造假更加恶劣的情况。
笔者不禁想到了一件当年在网络上比较轰动的“骗取博士学位”的旧事。
2013年,唐杰在网上举报其博士生导师杨沿平学术造假。
2014年,杨沿平在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人民法院提起姓名权诉讼,称唐杰在《湖南大学研究生攻读学位期间科研、论文工作报告表》、《湖南大学博士学位论文答辩申请表》上假冒其签名,骗得博士学位。
该案经审理后,法院支持杨沿平诉请,认定唐杰存在冒充杨沿平签名的行为,侵犯了杨沿平的姓名权,判决唐杰以书面形式向杨沿平赔礼道歉、消除影响,并以书面形式将赔礼道歉内容告知湖南大学研究生院学位与学科建设办公室,唐杰还需赔偿杨沿平精神损害抚慰金2000元。
此外,在该判决认定唐杰存在假冒博士生导师签名的行为后,针对其行为是否属于骗取博士学位,也必然会展开调查。
所以说,一般只有在博士学位的获取过程中,存在特别明显且留档的造假情况,才会被认定为“骗取学位”,如果仅仅是一般的论文抄袭、代学代考等,时隔十余年,恐怕很难再予认定。
三、结语
有一些官员,几乎很少进课堂、很少动笔,甚至无需论文答辩,“如入无人之境”地拿到了硕士、博士学位,这种学术腐败亟需得到纠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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