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肇事难获赔,司法救助暖人心

“你们带来的司法救助金,拉了我们被帮扶户一把,避免了因案返贫……”5月7日,宿州市埇桥区人民检察院控申部门检察官再次来到解集镇桥桂村的桂某家中,为其开展司法救助并对接后期的针对性帮扶举措,该村驻村工作队第一书记代表桂某一家向检察官们表达了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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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悉,埇桥区人民检察院积极响应最高人民检察院、国家乡村振兴局联合部署的“司法救助助力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专项活动,持续推进检察办案过程中对农村困难当事人的救助帮扶工作,防止因案致贫、因案返贫,助力乡村振兴。

“桂某的父亲92岁,是村里的低保户,弟弟是残疾人,没有任何劳动能力,妻子患有慢性病,长期用药……”专项活动推进中,控申部门检察官在实地走访中发现一起该院包保村所在乡镇反映的司法救助线索——

2023年6月,郭某驾驶的电动正三轮摩托车与桂某驾驶的电动三轮车相撞,桂某车辆侧翻入路沟内造成桂某死亡及车辆损坏。案发后,郭某未积极履行赔偿义务,在法院作出刑事附带民事判决后仍拒绝赔偿。桂某一家失去了主要经济来源,依靠其父亲和弟弟的低保补贴和残疾补助生活,家庭生活十分困难。此外,桂某原系建档立卡的贫困户,也是该村目前的脱贫监测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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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官依照“救急解困,应救尽救”原则,多次与桥桂村的驻村工作队沟通联系,实地走访并了解其家庭困难情况,经审查认为,桂某一家属于可能因案返贫的脱贫不稳定户,且符合司法救助条件,立即作出了司法救助决定。

此外,该院主动对接妇联、镇政府、乡村振兴等部门,推动解决桂某妻子的务工问题,并配套开展了社会救助、心理疏导、定期回访等持续性帮扶措施,努力实现“一次救助,长期关怀”目标。主动对接乡村振兴部门、建立长效工作机制、协调落实多元救助帮扶措施,及时帮助被救助人家庭走出急迫生活困境……2023年以来,埇桥区人民检察院办理脱贫监测户、边缘易致贫户的司法救助案件22件,申请司法救助金40余万元,积极推动司法救助与社会救助的有机融合,有效发挥了司法救助助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助推乡村振兴的司法保障作用。

安徽检察新媒体出品

审核丨任小玲

文字丨王拓 李文

图片丨胡坤

编辑丨李昂

投稿邮箱丨ahjcxmt@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