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法官,我太激动了,我真怕我们酒厂就要倒闭关门了!”某酒厂代表人农某感激地握着承办法官的手道谢。

近日,百色中院从实质解决行政争议与保障企业持续发展考量,成功调解一起行政处罚案件。

案情回顾

2018至2019年间,广西区内多家食品药品监督单位对德保某酒厂生产的产品进行五次监督抽检,并将样品送至广西-东盟食品药品安全检验检测中心进行检验,检测结果含有非食品原料。2020年,百色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就德保某酒厂涉嫌经营有违禁物质的非食品原料生产的食品案予立案调查,于2023年3月作出案涉《行政处罚决定书》,处罚没收某酒厂用非食品原料生产经营的配制酒,罚款180万余元。某酒厂对该处罚决定不服,向右江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一审判决后,该厂不服,向百色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法院调解

承办法官接手案件后,仔细研读卷宗,并主动与酒厂代表人农某沟通,考虑到涉案酒厂为民营企业,经营规模不大,目前生产经营确实存在困难,巨额罚款将使酒厂进一步陷入生存困境,后续经营及职工的工作、生活也将受到严重影响。了解情况后,承办法官对原告的主观过错、社会危害性、从轻、减轻情节进行深入分析,认为该案存在调解的可能性,即趁热打铁,对双方当事人进行耐心细致的调解,在行政争议调解中心调解员的配合下,动之以情,释之以法,晓之以理,双方最终达成调解协议,市场监管局在合法合理的范围内重新核对计算处罚基数,酒厂减少近七十万元的行政处罚,并分批次履行罚款义务。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和风细雨化干戈,从最初的对簿公堂到最后的握手言和,该案的成功调解彰显了法律的权威与公正,又体现了司法机关对民营企业生存发展的深切关怀与支持。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下一步,百色市法院将依托行政争议调解中心,进一步强化司法为民理念,深化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全面推进行政纠纷诉源治理,构建“诉前、诉中、诉后”全程协调解纷体系,努力实现“案结事了政通人和”。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百色中院

文/图丨 黄律喻 黄丽叶 向泰德

编辑丨 隆海亮

审核丨 林 杰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