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抗旱条例》和《江苏省防洪条例》相关规定:“防汛抗旱工作实行各级人民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实行统一指挥,分级分部门负责"。为强化和落实防汛抗旱责任,切实做好2024年防汛抗旱工作,现将赣榆区主要河库、堤防、重点塘坝责任人名单予以公告。请各责任人强化风险和责任意识,切实履行工作职责,扎实做好防汛抗旱各项工作。

连云港市赣榆区防汛抗旱指挥部

2024年5月10日

赣榆区2024年防汛重点任务分工表、2024年主要河、库、堤防镇级防汛责任人.docx
赣榆区2024年小水库及重点塘坝防汛抗旱防台风责任人名单.xlsx

(来源:赣榆区人民政府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