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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国大革命初期,革命政府曾采取了一些措施,对成为国有财产的“国家遗产”进行保护。但限于时代的特殊性,当时的国家遗产政策混乱且无力,特别是在“恐怖”统治期间,以“革命”名义而推行破坏政策的现象屡见不鲜。

1830 年七月王朝建立以后,在浪漫主义运动的影响下,其统治者开始意识到建筑遗产在形塑民族认同方面的重要意义,在基佐等人的大力推动下,国家层面的遗产保护政策最终得以出台并不断完善,进而指导了之后一系列具体的保护实践

法国大初期国家遗产政策

1791年12月,巴黎省议会议员凯尔桑向巴黎省议会提交了一份报告,进一步提出要求政府制定更为完善、有效的遗产政策,来对接受的遗产进行保护。值得注意的是,在这份报告中,凯尔桑从强化新生国家认同的角度出发,提出要让建筑遗产成为“整个法国的记忆”。

凯尔桑将“旧制度”遗产的国有化称为一次“庞大的继承”,他认为既然革命政府成为了遗产的主人,就应积极担负起管理和保护的责任。

虽然这一时期政府在遗产问题上采取了一些积极的政策,但同时也应该看到,由于接受的遗产种类繁多、数量庞大,对于这些遗产的管理是一个极其复杂的问题。

特别是体量庞大且不可移动的建筑遗产,不可能像其他可移动的艺术品一样送往博物馆,法国大革命消灭了教士、贵族等特权等级,原先为其占有和使用的教堂、宫殿、城堡等建筑也就失去了旧有的功能,受意识形态方面的因素限制,对这些建筑遗产的再利用困难重重。

很多极具历史价值的建筑遗产因此沦为仓库、监狱、兵营,不仅没能发挥出凯尔桑所倡议的记忆价值,而且往往因使用不当而遭到破坏。

综合来看,在法国大革命爆发之初,新成立的革命政府在遗产政策的制定方面亮点不多,在保护实践方面也收效不大。而后随着革命形势的日趋激进,这些有限的保护政策也遭到颠覆,激进的革命者开始对“旧制度”的遗产进行有组织的破坏

早在1791年,由于路易十六的出逃就引发了一系列破坏政策的出台。当年6月20日,法王路易十六与王后玛丽·安托瓦内特乔装打扮逃出巴黎,计划前往外国寻求庇护。结果在边境被人发现,于次日被迫返回首都。

这一事件激起了法国社会对王权的极大不满,政府由此颁布法令,要求涂抹、隐藏和摧毁一切王权的标记与象征,此后,在吉伦特派和雅各宾派上台以后,都曾颁布相关法令,要求摧毁一切王权和封建制度的象征物

1792年8月12日,位于旺多姆广场的路易十四雕像被拆下、砸毁。1793年,作为法国王室埋骨地的圣德尼教堂遭到“无套裤汉”的冲击。这些针对法国王室象征物的破坏行为都得到了政府的默许甚至支持

在反对封建专制的“政治正确”下,建筑遗产与“旧制度”之间的联系被人为的放大甚至歪曲,成为部分激进革命者名正言顺进行破坏的理由。这样的事情不仅仅发生在革命的中心巴黎,也发生在外省。

在安德尔·卢瓦尔省一个叫做朗热的市镇,当地官员曾以民众的呼声来为自己的破坏政策辩护。他们声称“许多公民抱怨说,在一个理性的世纪里仍能看到如此众多迷信的象征”,因此他们“有责任使这些象征消失”。

除了意识形态因素以外,经济压力也是革命政府推行破坏政策的一个重要原因。法国大革命爆发后,革命政府很快陷入了对内镇压叛乱、对外反抗干涉的战争之中,亟需大量的武器与金钱。

特别是在1793年处决了路易十六以后,面对几乎由整个欧洲组成的反法联盟,革合政府曾多次下令熔铸建筑遗产中的金属制品建筑构件

巴黎的圣德尼教堂、荣军院教堂、巴黎圣母院及外省的包括亚眠、斯特拉斯堡等地在内的多处大教堂都遭此劫难,由铜或铅制成的屋顶、栅栏及教堂中收藏的祭器被拆走后融化,用于铸造弹药、火炮及支付军费用的货币

在法国大革命爆发之初,革命政府在遗产政策上表现得十分矛盾。在随国内外局势不断恶化而由温和转为激进这一大趋势下,同时出台保护与破坏的政策,之所以出现这样的现象,一方面可以归结为频繁的政权更迭,另一方面也充分体现了当时遗产问题的复杂性。

面对在“旧制度”下为特权等级所占有、在革命后突然转归国家所有的大量遗产,在政治和经济的双重压力下,面对复杂局势的革命政府难免会表现的无所适从,出现朝令夕改的情况。但总体来看,至少在雅各宾派的“恐怖统治”被推翻以前,破坏是法国国家遗产的主旋律

这种革命意识形态主导下的破坏主义具有鲜明的特点:第一,破坏的动因和开展与时代背景密切相关。每当革命政府面临战争、反叛等严峻形势突发事件,便需要通过对遗产的破坏来凝聚人心、寻求经济上的支持。

1792年9月,里昂市议会颁布有关“摧毁作为封建制度象征的公共纪念物”的法令,将包括教堂塔楼在内的各类高塔定性为平等的“敌人”,下令为了体现“平等的魅力”而将之拆除。

这些遗产虽然曾为特权等级所有,但它们同时也都是法国历史文化的重要见证,是一笔巨大的财富。在法国大革命爆发之初的复杂环境下,革命政府的破坏政策或许有一定的历史合理性必然性,但若长久下去,必将会造成无可挽回的巨大损失。

1794 年7月雅各宾派的统治结束以后,随着国内外局势的缓和,激进的意识形态开始退潮,新政府也注定将在遗产政策的制定上采取更加积极、更富远见的举措。

对“汪达尔主义”的批判--民族语境下的保护尝试

在法国“恐怖统治”期间,雅各宾派十分激进的无差别破坏,滋生了被称为“汪达尔主义”的破坏浪潮。1794年7月,法国发生“热月政变”,“恐怖统治”被推翻,法国的国家遗产政策终于迎来了新的转机

1794年8月31日,公共教育委员会成员格雷古瓦神父向国民公会提交了第一份有关“汪达尔主义”的报告,表达了其对长期存在的、破坏已成为国家财产的“旧制度”遗产的行为的担忧和愤怒

格雷古瓦指出,法国大革命爆发五年来,“汪达尔主义”的威胁日益严重,涉及遗产保护的法令未得到有效执行,对遗产问题没有进行过细致的调查

这使得在法国大革命初期、特别是“雅各宾专政”时期的破坏高潮过去后,另一种形式的破坏——盗卖开始甚嚣尘上,对属于民族的遗产造成了进一步的破坏

这份报告提交的时间距离“热月政变”过去仅仅一个月,在当时混乱的局势下,国民公会的法令并未得到有效的贯彻执行,针对“旧制度”遗产的破坏行为仍层出不穷,这在1794年10月29日格雷古瓦提交的第二份报告中得到了证实

在这份报告中,格雷古瓦提出“贪婪”“反革命阴谋”是破坏行为的“根本原因”,从经济和政治两方面对“汪达尔主义”产生的根源进行了界定。作为回应,格雷古瓦认为应该对遗产进行更好的保护,以充实“民族的财富”,增添“民族的荣耀”。

在第二份报告及国民公会法令印发以后,各地就“旧制度”遗产问题进行了一些调查和统计工作,为汇总情况、进一步分析遗产保护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格雷古瓦在1794年12月14日提交了第三份,也是有关“汪达尔主义”的最后一份报告。

报告再次强调了在前两份报告中已经提出的针对中世纪遗产的保护,值得注意的是,还专门提到了要对以哥特式建筑为代表的建筑遗产进行保护。

相较于前两份报告在保护对象上主要关注雕塑、画作、书籍等动产,在第三份报告中对不动产的关注体现了法国遗产政策在保护范围上的进一步拓展

出于对前两份报告及相关法令下发后地方当局执行不力的反思和对未来前景的担忧,格雷古瓦向国民公会提议组建一个巡回委员会,对各地的遗产情况进行清查并监督地方当局的工作。

在报告的最后,格雷古瓦以革命话语赋予“旧制度"遗产以全新的内涵,将其与“自由”等大革命理念联系起来,力图为对“旧制度”遗产的保护赋予更多、更充分的合法性

虽然在取得的效果上并不乐观,但作为法国遗产保护运动的先驱,格雷古瓦神父在三份有关“汪达尔主义”的报告中所提出的保护思想在近代以来法国遗产政策的发展上仍具有里程碑式的意义

在对法国大革命爆发五年以来层出不穷的破坏行为进行反思的基础上,格雷古瓦第一次将“旧制度”的遗产与新生的“民族”相结合,将其从“旧制度”和特权等级的象征转变为全民族的财富,同时对其历史价值记忆功能进行了肯定。

报告中多次强调遗产在增强民族自豪感、进行公民教育等方面的现实功用,给予中世纪遗产以较高的关注。由公共教育委员会、艺术委员会等政府机构主导保护工作……这些保护思路都对日后法国遗产政策的发展产生了深远影响

法国大革命颠覆了特权等级主导的遗产体系。随着国有化法令的颁布,一大批在“旧制度”下为特权等级所占有的艺术品、建筑转移到了国家手中。

在意识形态主导下的破坏浪潮退去之后,遗产的历史价值和记忆功能开始得到重视,对遗产的保护与进行公民教育相结合,在民族的语境下获得了充分的合法性。

但同时也应该看到,这一时期的遗产保护政策仍远不够完善,更多的只是针对法国大革命所造成的破坏而做出的“防卫性反应”

要对数量巨大,且处于危险之中的遗产进行全面的保护,并将其纳入构建民族国家认同、塑造集体记忆的政治计划之中,法国政府亟待出台一个更为系统、完善的国家遗产政策。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