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生产经营许可的有效期,是5年。

根据《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十五条规定,食品生产经营许可的有效期为5年。食品生产经营者的生产经营条件发生变化,不再符合食品生产经营要求的,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立即采取整改措施;需要重新办理许可手续的,应当依法办理。

因此,食品生产经营许可的有效期是5年。

食品生产经营许可过期的法律后果:

食品生产经营许可证过期未申请延续并继续经营,或面临:

1.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以及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

2.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

3.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十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罚款。

食品生产经营许可证到期的处理:

1.在有效期内:

有效期内的,在届满30个工作日前,就可向原发证机关发出延续申请。

按照《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第二十九条规定:食品经营者需要延续依法取得的食品经营许可的有效期的,应当在该食品经营许可有效期届满30个工作日前,向原发证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出申请。

申办延期时,要首先确定经营条件有没有发生变化,会不会对食品安全经营产生影响?这两种情况下需要提供的证明资料是不同的,可事先电话咨询相关管理部门。

2.超过有效期的

有效期已过的,应立即停止食品经营,并向原发证机关发出注销原食品经营许可、设立新食品经营许可的申请。

【法律依据】

《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十五条

食品生产经营许可的有效期为5年。

食品生产经营者的生产经营条件发生变化,不再符合食品生产经营要求的,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立即采取整改措施;需要重新办理许可手续的,应当依法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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