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新楼市 文 |蔡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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凭购房合同可以办理落户手续吗?

近日,有不少网友在问政四川网站上咨询这类问题。

据其中一位网友描述称:公安局要求购买商品房后交房才能落户,请问法理依据是什么?商品房购房合同在房管局备案之后,即在房管局能够查到购房者的产权证明,凭购房合同原件和房管局开具的产权证明,代替房产证原件使用,该情况便可迁户口。户口关联小孩上学、就业、医疗、保险等,交房不应该成为其中一道关卡。

对此,上周五 (5月17日),成都市公安局做出回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中关于“公民应当在经常居住的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的规定,我市要求住房交付使用后方可登记户口,确保人户一致。

◑ 截自问政四川

早在今年4月,有网友曾就“武侯璞誉购买后落户问题”在问政四川网站上留言咨询。

该网友称,于2020.4.17日购买武侯璞誉133平房屋,2024.4月因孩子即将出生想将本人外地户籍迁入成都,但因武侯璞誉一直没有全面交付无法落户,迫切需要解决落户问题。

4月24日,成都市公安局武侯区分局做出回复:购买住房迁移户口,必须具备两个条件:一是房屋已交房;二是户籍系统里该新建房屋登录有“一标三实”标准地址。户籍系统里无标准地址,办证中心无法上户。

◑ 截自问政四川

事实上,自今年5月9日杭州官宣“全面取消住房限购 购房可申请落户”政策后,关于“成都何时可不限制房屋面积,购房即可落户”的讨论就相当热烈。

5月9日当天,有网友在问政四川网站上提问:“杭州购房即可落户成都什么时候也可以呢?”

◑ 截自问政四川

5月10日,成都市公安局回复称:

2016年,国务院办公厅出台了《推动1亿非户籍人口在城市落户方案》,该方案中提出:“不得采取购买房屋、投资纳税等方式设置落户限制”。成都市按照该精神,在2017年户籍政策调整时,取消了购房入户政策,为确保在此之前已购房群众的权益,对2018年1月1日前购买住房的,按原有政策执行。2018年以后购买住房的,如果符合“人才引进”“居住证积分”等入户政策,可申请将户口迁入住房所在地。

在取消购房入户政策的同时,我们建立了条件入户与积分入户双轨并行的户籍迁移政策体系,进一步放宽了入户条件,优化了积分落户政策。

2024年2月20日,再次对落户政策进行调整,成都市域内“县(市)”取消了落户限制,具有合法稳定就业和居住条件的即可落户;人才落户政策也进一步放宽。

作为人口超两千万的超大城市,我们将按照中央精神,结合成都发展实际,加快推进户籍制度改革。我局会在征求公众、区 (市)县、职能部门意见基础上,向制定政策部门提出更有利于我市户籍迁移政策调整的建议。

◑ 截自问政四川

关于成都户籍政策,具体可点击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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