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青海的李某在平台上咨询律师说,其的三亩土地在前年的时候因公共利益的需要被相关部门征收了,但是在补偿安置阶段进入了一个比较僵的局面,李某认为,相关部门制定的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补偿标准明显不合理,于是其代表大家向相关部门提出了意见,但是对于李某等人的意见,相关部分却无动于衷,并没有组织听证,也没有就补偿安置方案进行修改。

面对这种情况,李某非常地不解,也非常地无奈,但为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其与其他几户被征收人只能拒绝签订补偿安置协议,并想以此种方式来提高自己的补偿标准,然而让李某等人没有想到的是,其等其他几位被征收人的这种行为引起了相关部门的不满意,半年多后,在与李某等人就补偿事宜还未协商一致的情况下,为了尽快拿到土地,相关部门就组织人员将李某等几户人家的土地实施了强制行为,将所有的地上附着物、青苗等全部摧毁了。

针对相关部门的这种野蛮行为,李某等人马上报了警,但是警察以这是相关部门的行为所以没有出警,事后李某等人针对强制清除地上附着物的行为录了像,拍了照,可是从事发到现在,没有任何部门找李某等人就补偿事宜进行协商。事实上,实践中类似于李某这样的情况非常多,实践中,有很多征收方为了能尽快实现征收目的,通常都会在被征收人对补偿不满意而拒绝签订补偿安置协议的情况下,直接强行清除地上附着物、青苗或是强行拆除房屋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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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么,在补偿不合理且未给予被征收人合理补偿的情况下能否强制占用土地呢?

这个答案其实很明显,显然是不可以的。

根据《土地管理法》中的规定,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

涉及农村村民住宅的,应当按照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尊重农村村民意愿,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货币补偿等方式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并对因征收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等费用予以补偿,保障农村村民居住的权利和合法的住房财产权益。

另外,《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中还明确规定,申请征收土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及时落实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农村村民住宅以及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社会保障费用等,并保证足额到位,专款专用。有关费用未足额到位的,不得批准征收土地。

从上述的法律法规中我们可以看到,征收集体土地可不是想怎么征收就能怎么征收,想在什么情况下占用土地就能在什么情况下占用土地的,而是需要在给予被征地农民合理公平的补偿之后,即落实全部的补偿安置之后,征收方才可以向有权批准的机关申请征地,在未落实征收前置工作,未落实具体的补偿安置工作的情况下,相关部门是不可以申请征地,更不可以直接占用土地的。

只不过,在实践过程中,征收方强制占用农村承包土地的情形却是屡见不鲜。那么,征收方在未给予任何补偿,未办理任何审批手续的情况下,就强制占用了土地,作为被征收人要怎么办呢?凯诺律师结合办案经验总结出了以下三点,希望会对大家有帮助

1、马上拨打110报

在征地拆迁中,无论是自家房屋被强制拆除了,还是自家承包地上的附着物、青苗等被相关部门强制清除了,都需要第一时间针对相关部门的强制拆除或是强制清除行为报警,让警察出面制止他们的违法行为。这里需要提醒大家一点,在报警的时候,一定要对电话进行录音,万一警察在接警之后以各种理由不出警,那么我们就有证据来证明他们的违法行为。

实践中,有的被征收人可能会认为,警察与他们同穿一条裤子,即使打了报警电话,即使出警了可能对相关部门的违法行为也会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甚至对此置之不理。但事实上,无论警察出不警察,只要你报警察了,其结果都会不一样的,虽然报警并不能从根本上解决他们违法占地的行为,但却会给我们日后维权有所帮助。

所以,律师在这里建议大家,在遇到违法征收时,一定不要退缩,一定要针对相关部门的行为马上报警,这是很有必要的,也是对我们非常有利的,万不可坐视不管。

2、马上收集相关的证据材料

另外,在征地拆迁中,无论遇到什么样的违法行为,我们被征收人均需要马上收集证据,这些证据包括,双方之间的聊天记录、录音、违法行为时的视频,以及相关部门发布的各种法律文件,包括土地征收预公告、补偿安置方案、征地批复等等。

3、不要以身试法

再者,我们还要提醒广大被征收人一点,在遇到违法强拆、违法占地等行为时,千万不要以暴力的行为去阻止相关部门的违法征收的行为,这是对自己非常不利的,比如说,若相关部门强行拆除房屋,或是强行清除地上附着物时,有的被征收人可能会以生命安全为赌注去上前阻止,挡在违法施工的车辆前,试图以这种方式来阻止相关部门的违法行为。

但这里凯诺律师要告诉大家的是,从实践过程中来看,如果以这种方法试图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那么,被征收人可能会因此背上其他的罪名。因此,为了避免自己遭受更大的伤害,被征收人在遇到违法占地行为,违法强拆房屋的行为时一定要保持冷静,以身试法的行为是万不可取的。

4、马上咨询专业律师,提起行政诉讼

在遇到违法征地拆迁的行为时,广大被征收人除了要做到以上三点之外,同时还需要马上咨询专业律师,毕竟专业律师可以针对案子的情况进行分析,然后给当事人一些建议,当然了,如果有必要,最好是在专业律师的帮助下尽快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一般向复议机关申请行政复议的期限是两个月,也就是60天,而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的期限也只有六个月,这六个月的期限是从被征收人知道或是应当知道违法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因此,凯诺律师最后提醒大家,一定要把握好这两个救济期限,一旦错过,那么被征收人就失去了最后一道救济防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