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重庆城口警方积极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发展理念,在严厉打击危害野生动物犯罪的同时,不断加强宣传力度,让生态文明理念深入人心,辖区群众对野生动物的保护意识越来越强,人与动物和谐共处,县域生态持续向好。野生动物频频“出镜”,警方接到救助野生动物的警情不断增加,警民携手让野生动物回归自然,绘就一幅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美好图画。

误闯民宅的果子狸

“警察同志,我家里跑来一只有点像猫的动物...你们快来看看”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近日,城口县公安局葛城派出所接到群众报警求助,称其家里来了一只叫不上名的野生动物。接到求助后,民警立即前往群众家中,经林业部门相关工作人员的辨认下得知,该动物是国家“三有”动物果子狸。经过专业人员的检查,小家伙无外伤,可以直接将其放生。随后,在群众的见证下民警将果子狸送到野外放归大自然。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河边搁浅的娃娃鱼

近日,城口县公安局坪坝派出所联合县渔政部门,成功救助一只野生大鲵,俗称“娃娃鱼”。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5月17日,坪坝派出所接到群众报警称,在辖区坪坝河道内,发现一只野生娃娃鱼搁浅需要帮助。接警后,民警立即前往现场处置,经了解,群众在晨练过程中,看见河岸边有不明动物在爬行,随即上前查看发现是一只“娃娃鱼”,便报警求助。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民警现场查看后将“娃娃鱼”带回所内并联系县农业农村委相关工作人员前往处置,经专业工作人员检查,“娃娃鱼”体长约63厘米,体重约2.5公斤,无明显外伤,属野生种类,可以选择适合栖息的生存环境,放归自然。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蹭吃蹭喝”的猫头鹰

“警察同志,我们在路边发现一只小猫头鹰,一时半会儿都没飞走,你们快来看看”。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5月18日晚,城口县复兴街道一群众散步时发现一只无法飞行的猫头鹰,猫头鹰幼崽长得呆萌可爱,引得许多群众驻足观看。据该群众讲述,这只猫头鹰幼崽是他在散步时发现的,见不能自行飞翔,遂报警求助。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民警到达现场后,随即将它带回派出所,经民警初步查看,猫头鹰无明显外伤,根据以往救助过猫头鹰的经验判断,现在这只猫头鹰幼崽很可能是在练习飞行的时候掉落。民警随即与县林业局专业人员取得联系,工作人员建议民警暂养派出所,可以投喂食物与水,等其恢复体力后,在野外放生即可。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警方提醒:发现无法辨别或是落单、受伤、需要救助的野生动物,请勿驱赶、投喂或擅自救助,应尽快联系公安机关或相关行政部门,以免对自身安全及野生动物造成伤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