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国际刑事法院(ICC)的检察官正在寻求对以色列和哈马斯的高级官员发出逮捕令,指控他们在10月7日对以色列的袭击以及随后的加沙战争中犯有战争罪和反人类罪。

如果得到一个法官小组的批准,将对以色列总理内塔尼亚胡和国防部长加兰特发出逮捕令。当局还在寻求对三名哈马斯高级官员的逮捕令,他们是加沙地带领导人辛瓦尔(Yahya Sinwar)、政治领袖哈尼亚(Ismail Haniyah)和哈马斯武装派别领导人马斯里(Mohammed Diab Ibrahim al-Masri)。马斯里更广为人知的名字是穆罕默德·德伊夫(Mohammed Deif)。

以下是我们对国际刑事法院案件的了解,以及它们对以色列和哈马斯的意义。

逮捕令会对内塔尼亚胡或哈马斯领导人产生怎样的影响?

申请逮捕令的决定并不立即意味着此人有罪,但这是一个可能导致漫长审判的程序的第一阶段。

如果法院发现足够的犯罪证据,可以传唤嫌疑人自愿出庭。国际刑事法院还可以签发逮捕令,依靠成员国进行逮捕并将嫌疑人移交给国际刑事法院。

如果嫌疑人出现在法庭上,就会进行预审,法院在预审中决定是否有足够的证据使案件进入审判。然后在三位国际刑事法院法官面前进行审判,在审判中,控方必须“排除合理怀疑”证明该人有罪。

一旦判决通过,被指控的个人可能被判处最高30年的监禁。法院表示,在特殊情况下,也可以判处无期徒刑。

国际刑事法院迄今已对42人发出逮捕令,其中21人是在成员国的帮助下被拘留的。

“对于受到国际刑事法院逮捕令的以色列官员来说,最直接的问题是,国际刑事法院的124个成员国将有法律义务逮捕这些官员,如果他们去过这124个国家中的任何一个,”国际刑事法院前主席智利·埃伯-奥苏吉(Chile ebo - osuji)本月在《外交政策》(Foreign Policy)杂志上写道。

“这种义务不应被低估,”他说,并补充说,“就在去年,普京取消了参加在南非举行的金砖国家峰会的计划,显然比勒陀利亚有义务逮捕他。”

在通缉的哈马斯领导人中,据信辛瓦尔和德伊夫两人在加沙,而哈尼亚居住在卡塔尔,而卡塔尔不是《罗马规约》的签署国。

什么是国际刑事法院?它可以起诉谁?

国际刑事法院成立于2002年,总部设在荷兰海牙,其任务是起诉犯有种族灭绝罪、危害人类罪和战争罪的个人。

与国际法院(ICJ)不同,国际刑事法院不是联合国的一个机构,也不起诉国家。

虽然国际刑事法院独立于联合国,但它得到了联合国大会的认可,并与联合国保持着合作协议。当案件不在国际刑事法院管辖范围内时,联合国安理会可以将案件提交国际刑事法院,授予其管辖权。

国际刑事法院可以调查任何通过签署《罗马规约》(Rome Statute)接受国际刑事法院管辖权的国家在其领土上或由其国民犯下的指控罪行。《罗马规约》是建立国际刑事法院的条约。任何成员国都可以要求国际刑事法院的检察官展开调查。

国际刑事法院此前曾对一些高层人士发出逮捕令,其中包括苏丹前总统巴希尔、利比亚已故领导人卡扎菲的儿子赛义夫·卡扎菲。

签署国有义务逮捕那些面临逮捕令的人,但领导人经常试图逃避逮捕令,限制他们的行动自由。

国际刑事法院没有自己的执行机制,一直依赖于各国对逮捕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