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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规化妆品信息集中曝光

《中国化妆品》杂志|何欣洋

上周(5月13日-5月20日),桂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行政处罚决定,两批次完美谜题产品检出禁用原料。今年2月,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曾发布“完美谜题”系列化妆品的安全警示信息;云南省药监局发布“2023年化妆品抽样检验信息通告”,同一家公司生产的2批次洗护产品不合格;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10起虚假违法广告典型案例,两公司因涉药品违规宣传被罚。化妆品从业者应及时排查不合格原因并进行整改,积极配合监管部门的调查处理,守住底线,方能长远发展。

“完美谜题”被检出禁用原料

“完美谜题”被检出禁用原料

监管部门曾发出安全警示

2024年5月17日,桂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行政处罚公告,广西桂林雅珍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因产品添加禁用原料被罚没近14.9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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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经营的广州美肤泉化妆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批号为M2023100701的完美谜题WANMEIMITI美肤保养液和深圳柔妃化妆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批号为WMMT23107A“完美谜题美肤保养液”均检出禁用原料。鉴于当事人经营的美肤泉公司在抽检结果发生前主动配合厂家因不良反应监测召回通知退回了大部分产品,且在案件调查中态度端正,积极配合监管部门调查并努力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实施召回,给予从轻处罚。

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曾在2024年2月发布《关于“完美谜题”系列化妆品的安全警示信息》,并被国家药监局转发。(桂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官网)

汞含量超标1万倍

汞含量超标1万倍

8人因制售违规美白祛斑产品被判刑

8人因制售违规美白祛斑产品被判刑

2024年5月16日,江苏检察网公布一起案件,江苏省新沂市检察院办理了一起涉及生产、销售汞超标伪劣化妆品的刑事案件,有消费者在某电商平台购买了一款美白祛斑产品,商家宣称该产品是由家传“老中医秘方”配制,安全有效,见效快且没有副作用。在使用该产品一周后,这名消费者产生了皮肤瘙痒、头晕等症状,于是向监管部门举报。该产品无包装、无检测报告、自行贴标,经检测汞含量超标1万多倍,具有极大的安全隐患。当事人不仅在朋友圈进行非法销售,还利用多个电商平台对该产品进行广泛传播。2019年12月至2021年3月,该违法产品销售额达150余万元,购买超1万人次。最终涉案的8名犯罪嫌疑人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至七年不等,并各处罚金。(江苏检察网)

委托无资格方灌装生产

委托无资格方灌装生产

广州一企业被罚10.5万元

广州一企业被罚10.5万元

2024年5月16日,广州乐蜂化妆品有限公司被市监部门罚没10.5万元,因其涉嫌委托未取得相应化妆品生产许可的企业生产化妆品的违法行为,遂被依法立案调查。经查明,该企业于2023年9月7日生产了4000kg“修澈玻尿酸润颜抗皱免洗冻膜”半成品,包材、料体由当事人自行采购,通过货拉拉交付了半成品、袋子、空桶等给李某,在广州市白云区嘉禾街新科上村南街4-6号海信大厦6楼的场所进行灌装生产。然而,李某在未取得相应化妆品生产许可的情况下进行了灌装与生产,此举违反《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相关规定。(信用中国(广州))

原料与备案不一致

原料与备案不一致

广州一企业被罚3万

广州一企业被罚3万

2024年5月16日,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广州伽美化妆品有限公司进行监督检查,检查过程中发现该企业生产质量管理体系存在严重缺陷。该企业生产的“风吻雪精纯氨基酸洁面乳(批号:JFG0431,限用日期:20260730)”生产记录中领料单、配料表等显示添加的原料名称为“PEG-400”(批号:2023070101),与国家局备案系统配方表要求添加的原料“PEG-8”不一致,且销售记录无普通化妆品备案编号等缺陷。鉴于上述情况,监管部门决定对该企业罚没合计33579.6元。(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摇身一变成“高端货”

摇身一变成“高端货”

武汉披露一起假冒香水案

武汉披露一起假冒香水案

2024年5月15日,武汉公安机关在“5·15”打击和防范经济犯罪宣传活动上披露了一起非法销售假冒高档香水犯罪被侦破的案例,案值近300万元人民币。据报道,2024年3月28日,一个位于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某小区的非法销售假冒高档香水集散窝点,被公安、市场监管联合专班捣毁。在现场,执法人员查获仿冒高档奢侈品香水1.87万余瓶。至此,一起特大非法销售伪劣香水案告破,6名犯罪嫌疑人落网。据执法人员调查,该团伙从网上购买劣质香水,进行“二次包装”,冒充国际知名品牌香水高价销售,非法获利近300万元人民币。(平安武汉公众号)

云南省2023年度化妆品抽检

云南省2023年度化妆品抽检

同一公司2批次化妆品不合格

同一公司2批次化妆品不合格

2024年5月15日,云南省药监局发布“2023年化妆品抽样检验信息通告(2024年 第7号)”。公告称,2023年度共抽检化妆品产品100批次,经检验,符合规定98批次,不符合规定2批次,合格率98%。不符合规定的两批次产品为“齡涵三七嫩肤沐浴露”(4-羟基苯甲酸丙酯不符合规定)和“齡涵三七精华洗发液”(4-羟基苯甲酸甲酯;4-羟基苯甲酸丙酯不符合规定),这两款产品的备案均是普洱齡涵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生产企业均为云南人羞花化妆品有限公司。(云南省药监局官网)

跨境销售无标签指甲营养油

跨境销售无标签指甲营养油

东阳一企业被罚

东阳一企业被罚

2024年5月15日,浙江东阳市羽寻化妆品有限公司被东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罚没款共计16033.97元。据悉,当事人销售的无中文标签的“营养笔”“营养油”,主要用于“1688”平台销售,分为境内销售和跨境销售。其中“营养笔”共销售599个(520个是跨境电商销售,79个用于国内销售);“营养笔”购进价为0.95元每个,销售价为1.38元每个;“营养油”未用于销售。以上共计违法经营额109.02元,违法所得33.97元。市监部门决定责令当事人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16000元。(东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官网)

山东发布虚假违法广告案例

山东发布虚假违法广告案例

两公司因“随意打”“能治病”等被罚

两公司因“随意打”“能治病”等被罚

2024年5月13日,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了10起虚假违法广告典型案例,其中涉及药房、美容门诊部、房地产公司、化妆品公司等多家公司发布违法广告、虚假广告行为。

其中,涉及医美、化妆品行业的有两起案件。一是烟台市芝罘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查处烟台伯仕医疗美容门诊部有限责任公司发布违法医疗广告案:当事人通过网络平台发布的广告中含有“A型肉毒毒素”“肉毒任意部位随意打”等毒性药品内容,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等有关规定,执法部门责令当事人停止发布违法广告,并罚款20万元。

二是潍坊市奎文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查处山东美娜多化妆品有限公司发布违法广告案:山东美娜多化妆品有限公司发布的化妆品、水杯等产品广告中含有“提高小肠吸收营养能力和大肠排毒功能”“改善高胆固醇血症”“防止动脉硬化”“延缓衰老、防癌和治疗各种疾病”等内容,涉及疾病治疗功能,使用与药品、医疗器械相混淆的用语,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有关规定,执法部门责令其停止发布违法广告,并处罚款4万元。(山东市场监管公众号)

网店交易额达1.5亿

网店交易额达1.5亿

又一化妆品售假团伙被端

又一化妆品售假团伙被端

2024年5月13日,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了《药品安全巩固提升专项行动典型案例(第五批)》。其中一则案例显示,深圳市市、区两级药品监管部门与公安机关在东莞某仓库查获了假冒进口化妆品4000余盒,涉案货值金额约300万元人民币,犯罪嫌疑人采取“线上零售+线下批发”的新型销售模式,网店累计交易金额高达1.5亿元人民币。公安机关抓捕了犯罪嫌疑人18名。公告指出,该犯罪团伙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化妆品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一十三条之规定,深圳市市场稽查局已依法移送涉案人员至公安机关处理。(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