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5.20”这个被赋予爱意的日子里,本应是情侣们幸福相守的时刻,但有些昔日恩爱的情侣却因种种原因对簿公堂。这一现象令人唏嘘,也引发了人们对这类纠纷的深入思考。现本院就一起婚约财产纠纷典型案例进行总结发布,希望通过对真实案例的深入剖析,给各位读者带来一些启示。

案件详情

唐某与王某于2022年9月经人介绍认识,随即确立恋爱关系。王某以父亲病重为由,提出在重阳节前与唐某举办婚礼,并要求唐某给付彩礼66,000元。唐某于2022年10月3日给付王某彩礼66,000元,并于次日在灌阳县某酒店举办婚礼。举办婚礼后,二人一直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双方仅同居生活两个月,唐某便搬回老家独自生活,并于2023年5月前往广东务工。2023年农历12月,唐某再次要求王某办理结婚登记,遭到其明确拒绝,双方遂解除恋爱关系。恋爱期间,除给付王某66,000元彩礼外,唐某还陆续向王某多次转款共计34,325元,购买戒指2枚、耳环1对等。唐某主张王某假借结婚之名向唐某索取巨额钱财后拒绝办理结婚登记的行为,严重损害了唐某的合法权益,遂将王某诉至法院,要求王某退还上述财物。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审理结果

受理案件后,法官认真查阅案卷,积极组织双方调解。调解过程中,法官从情、理、法的角度入手,结合当地风俗、关于彩礼的相关规定进行解释,引导双方换位思考。最终,在法官的反复劝说下,唐某与王某都同意各退一步,就退还彩礼问题达成了一致意见,由王某退还唐某彩礼66,000元及戒指2枚、耳环一对。该案件得以顺利化解。

法官说法

彩礼是以缔结婚姻为目的,依据习俗给付的财物。作为我国婚嫁领域的传统习俗,蕴含着两个家庭对新婚夫妻的期盼与祝福。但是高额彩礼并不是保障家庭幸福的秘籍,反而可能成为矛盾纠纷的导火索。在处理由彩礼引发的纠纷时,应当充分平衡双方当事人之间的利益,引导双方树立正确的婚恋观。让婚姻始于爱,让彩礼归于“礼”。

灌阳法院

图文:秦一萍

审核:邓元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