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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的同志说得在理,不要逗起闹了,把差的钱全部付了。”在一起租赁合同纠纷案件中被告配偶站起来对被告余某说道。在被告配偶的督促下,本案最终顺利调解并当庭履行。双方握手言和,重归于好。捺印时被告余某趁原告肖某不注意,把红色的印油抹了一点在肖某的脖子和额头上,双方在法院的主持下还合了影,正好应了我们调解时候说的一句话“梁山的弟兄——越打越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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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告肖某与被告余某早年便相识,因合作多年,双方成了关系很好的铁哥们。2022年3月,应余某邀约,肖某召集两位工人携带作业工具(吸粪车)在邻县做化粪池清理工作。作业结束后,余某支付部分款项后尚欠肖某2万余元。经肖某多次催讨,余某一直未向肖某支付剩余款项。肖某遂于2024年3月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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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案后,法官李勇查阅卷宗在案证据发现,仅有肖某单方面出具的结算单和证人证言。李勇又多次与余某沟通,余某表示对欠款的总金额认可,但辩称之前已向肖某的下属支付了4千余元,剩余款项自己其实已准备好并打算支付给肖某,但因双方对剩余欠款有异议,所以一直未付。了解情况后,李勇分析认为此案件具备调解基础。

李勇又通过电话向肖某核实已付款情况,肖某在电话中并未对已付款情况明确表态,只称开庭时会通知其下属到庭与被告核实。调解未能成功,法院只能按程序通知双方开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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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庭当日,经询问,因双方当事人和证人均已到庭,是庭前调解的好时机。针对双方无法对欠付款项达成一致的症结,李勇在调解中提议由原、被告双方各自进行结算,看到原、被告双方的结算单后,金额部分尚有1400元的差距,为了实际解决问题,李勇又向双方提议各让一步,在互谅互让的基础上,以和为贵。

最终,双方就欠付金额数目达成了初步意见。承办法官通过再次沟通发现,余某的主要心结是在原告的主张欠款中,并未扣除已支付部分,经过法官再给原告做工作,被告配偶也从中督促,最终,余某一次性当庭支付所有欠款,该案当庭履行完毕,案结事了人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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