弘治十六年正月,朝廷收到辽东巡抚都御史张鼐、都督佥事杨玉、监军宦官朱秀三人的联名捷报。报称去年十二月份泰宁卫的一伙流寇,袭击并抢劫了建州女真朝贡使团。宁远备御都指挥使张天祥率众斩杀三十八名贼寇,并追回全部贡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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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惯例孝宗对张鼐、杨玉、朱秀以及张天祥等将领进行了嘉奖,并让兵部按首级数为参战的将士们记功并发放赏银。

说明:明朝实行军功首级制,对于武将而言没有首级就没有军功。明朝把敌人首级分成了三等,一等是蒙古人(一个首级大概值三十到五十两);二等是女真、倭寇、南方土司叛逆;三等是内地的流民、流寇(一个首级少的时候只有一两)。

两个月后,辽东监察御史王献臣却向朝廷举报 – 张天祥是“杀良冒功”。王献臣称,是张天祥的家丁偷袭了建州女真使团,张天祥却以此为借口袭击了泰宁卫的一个蒙古部落,“杀获老幼百余人”。

孝宗收到弹劾后立即委任大理寺左少卿吴一贯和锦衣卫指挥佥事杨玉,前往辽东调查此事。这两人经过五个月的调查,给出了另一个版本。

确实有流寇袭击建州女真使团,但是张天祥率众出击却被流寇击败。张天祥惧怕朝廷降罪丢官,于是在其祖父张斌的建议下,袭杀了泰宁卫的一个小部落,用这些无辜百姓顶替流寇上报军功。

而张天祥的前任小舅子杨茂(宁远指挥使)因为和张天祥一直不睦,并且也觊觎张天祥的位置。于是杨茂父子就把事情修改一番,向王献臣告了密。

吴一贯和杨玉认为,虽然杨茂父子在事实上对张天祥有诬陷(诬告其偷袭建州女真使团),但是张天祥“杀良冒功”证据确凿,因此他们上奏孝宗建议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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孝宗却没有直接批复这道奏疏,只是谕令将一干人犯押回京师听候发落。这一等就差不多是一年的时间,期间张天祥因病死于狱中。弘治十七年六月,孝宗突然传召内阁刘健、李东阳、谢迁等大学士,称张天祥案是大案而且审理不明,还需要详查。

起初内阁阁臣们都不明就里,他们觉得这个案子事实已水落石出,依律判决即可,还有什么内情可查?所以谢迁回复孝宗称,案子已经拖了很久,张天祥都死了,还是赶快判决结案比较好。

孝宗却认为,其他案犯都还在,而且张天祥的叔叔还在不停地为张天祥喊冤。这下阁臣们意识到事情可能不是自己想象的那回事儿了。刘健就站出来捣糨糊,称案子是大理寺和都察院在负责,如果案情不清,还是先由他们继续审理为好。

这个时候孝宗才道出了他的真实目的。

原来这一年里他暗中授意东厂缉查此事,东厂给出的调查结果是:不光王献臣没有亲自调查仅凭杨洪父子的一面之词就上告;吴一贯和杨玉也没有亲自前往调查,而是根据地方官员的汇报直接判案。

东厂认为这个案子目前的调查中,肯定有很多不实之处,有必要将相关人等召到法司重审。孝宗非常认可东厂的调查,他也觉得必须将相关人等全部提解到京重审,真相才能水落石出。

内阁诸臣嘴上称好,但是回头却在孝宗转过来的东厂辑事揭贴上票拟:“都察院本既已批出,东厂辑事揭贴又不可批行,须待会勘,至日再议。”

传说东厂正门立有“流芳百世”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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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意思呢?字面意思就是案件都察院已经查清楚了,现在不能因为东厂的一份揭帖就全部推翻,此事还需要继续商议。实际意思是东厂无权推翻都察院的审理结果,重审的要求内阁不附署。

说明:明朝正统之后由于内阁票拟的日益成熟,皇帝已经不能直接向外传达旨意。一般流程是皇帝先将旨意告知于内阁(上达下),内阁票拟意见后再正式外发。皇帝跳过内阁直接传旨被称为“中旨”,很多外臣会以“疑内臣矫诏”为由拒不执行。而且带有票拟的旨意如果票拟和旨意不一,官员们也会以旨意不明为由不执行。

内阁的反应让孝宗愈发的愤怒,他再次召见内阁及兵部官员质问,为什么不能把相关人等全部押到京师重审?

刘健答复说,虽然现场调查有些缺失,但是此案法司、兵部诸多官员都参与了勘问审理,他们都是公卿士大夫 – “言足信”。刘健算是说出了这次君臣冲突的症结,孝宗并不认为这些士大夫“言足信”。

孝宗马上就反怼刘健:“法司断狱不当,身且不保,言足信乎?”

要理解这句话的威力,得先了解一下背景。当时文官经常以厂卫(东厂、锦衣卫)的一些官员假权枉法来攻击厂卫,认为厂卫参与审案不可信,应当回收厂卫的司法权。孝宗的反呛,实际指文官们一样擅权乱法,只是他们自己装作不知,反而标榜自己高义罢了。

说明:有其父必有其子,弘治的儿子正德在怼文官这方面更甚于其父。几年后正德再次怼刘健、李东阳、谢迁三人:“国家事岂专是内官坏了?文官十人中仅有三四好人耳,坏事者十常六七,先生辈亦自知之。”只能说这耳光更响亮。

孝宗的话让召对的气氛一下子就凝重起来,李东阳和谢迁急忙出来打圆场称文官中也确实是有少数人,言不由心,不可信。但是又称把一干人等从辽东押解到京师重审,太过于劳师动众,还是让法司继续审理为好。

但是此时弘治已经是铁了心,“此乃大狱,虽千人亦须来,若事不明白,边将谁肯效死”,坚持要将一干人等押解到京师重审案子。内阁诸臣见圣意已决,也就不再阻扰,纷纷向弘治认错,请罪(冒犯天威)。这些内阁大臣真的服软了?其实一点也没有。

孝宗随后表示:“令东厂呈报缉查,题本批行”,但是内阁诸臣坚持“不如传旨”。

也就是说内阁拒不同意在孝宗的旨意上附署票拟意见,弘治如果一意孤行,就传中旨。这到底是为什么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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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这个案子都察院已经审结,现在东厂缉查后要推翻都察院的审理。他们如果附署了重审的旨意,就意味着同意东厂否决都察院,相当于给都察院增加了一个审核限制,而且还是赋予文官们反对的宦官。套用现在的话说这是个“政治正确”的大是大非问题。

实际上此时内阁并不关心张天祥是不是被冤枉了,即便是他是被冤枉了。因为东厂不合适的介入,内阁也觉得张天祥接着冤枉下去为好。

孝宗虽然没有强迫内阁附署,但是他也没有在内阁的压力下退让。或者说内阁的压力,让孝宗更加坚定了自己的选择。孝宗直接发出旨意,将所有涉案人员押解入京。

并于弘治十七年十一月亲自主持了重审,审理的结果如同东厂的缉查一样。王献臣、吴一贯、杨玉均承认自己没有实地勘查,并不知道获取的证据是否真实,“以匿名文书而行”。

孝宗表示,匿名文书,不可信,见者即烧毁,这是律法明文规定(现在各国司法界也普遍不采信匿名证言),怎么能以此就偏信并作为罪证。最后张斌被判无罪,杨茂父子绞刑。王献臣、吴一贯、杨玉被免职。

说明:王献臣赋闲后到苏州用自己的积蓄建了个养老的小院,寒不寒碜,大家有机会可以去苏州看看,那个院子现在还在 -- 拙政园。

那么这个案子的真相到底是什么呢?回答这个问题前,需要先明白孝宗为什么要折腾这个案子。

到了弘治十七年,孝宗应该是已经感觉到自己时日不多。所以他的主要精力都放在给自己儿子创造一个更安全的登基环境。为了尽可能的排除外朝对皇权的侵扰,弘治决定加强内廷(厂卫)的权力。(这也是史书上赞誉孝宗的同时也会诟病其晚期过于宠信阉宦的原因)

这个案子应该是吴一贯、杨玉上报的调查结果与王献臣的上告大相径庭后,弘治就意识到文官们有问题。同时孝宗也意识到这是个抬升内廷宦官并打压外朝文官的机会。所以他把案子扣了下来,让东厂去重新缉查。

后续内阁明显偏袒文官、排斥东厂的行为,让弘治更加坚定了自己的看法,也才有了这个案子的逆转。只是弘治个人性格的因素,政治斗争的手段过于温和,并不能很好地抑制住文官集团的膨胀。单就这一点上孝宗还不如他的儿子正德,正德上台没多久就把弘治内阁解散赶回家了(只留了一个李东阳)。

最后说一下张天祥冤不冤,从逻辑推理上来说,笔者觉得张天祥是被冤枉的。笔者也没有直接证据,只是单纯的相信弘治皇帝的人品而已,他不是一个为达目的不折手段的人,他既然拿这个案子搞事情,就说明他心里是有底的。

还有个旁证就是孝宗本人的经历也太不可能让他主动包庇杀良冒功者。因为孝宗的生母就是军功战利品,孝宗登基后遍寻不到生母的遗世亲人,最有可能的事实是战争中全族被屠杀报军功了。孝宗怎么可能不恨杀良冒功者?

如果撇开弘治的因素,说张天祥杀良冒功,笔者也不会否认。因为杀良冒功在明朝太普遍了,有军功的武将、军事文官几乎全部涉及。而且在明朝这是公开的秘密。附录明史里的两段:

将领官员们“杀良冒功”杀得自己人都觉得贼寇比官军更可爱了,他们在塞外杀些藩属部落的人报报军功,还有什么可奇怪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