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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因连续两年半财报造假,累计虚增营收近30亿元,上市公司西陇科学(002584)于2023年被深交所公开谴责、被广东证监局行政处罚,该案近期又见关联方受罚。

根据5月21日中国证监会广东监管局发布的2024年28号行政处罚决定书,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兴财光华)及该机构两名注册会计师被查实在为西陇科学2020年、2021年年度报告提供审计服务时存在违法行为,中兴财光华被没收业务收入约283万元,并处以283万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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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决定书显示,经另案(即西陇科学案)查明,西陇科学出于增加贸易规模以扩大市场影响力和便利融资等目的,通过虚构乙二醇、甲醇等贸易业务虚增收入、利润。其中,2020年度虚增营业收入合计约6亿元、利润约166万元;2021年度虚增营业收入合计约14.58亿元、利润约1348万元。

中兴财光华为西陇科学2020年、2021年年度报告提供审计服务,两年均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2020年、2021年审计报告签字注册会计师均为韩某、宋某果,2020年、2021年项目收费合计不含税金额约283万元。

处罚决定书显示,中兴财光华在西陇科学2020年、2021年年度财务报表审计过程中未勤勉尽责。中兴财光华营业收入的实质性程序存在缺陷,未对异常迹象保持合理怀疑,未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如未对乙二醇贸易业务低毛利、长账期保持职业怀疑,未对新增贸易类客户资质保持职业怀疑,未对大量贸易业务仓单交易异常情况保持职业怀疑等。

同时,中兴财光华营业收入和应收账款函证程序存在缺陷,未对函证保持足够控制。如未对发函收件地址进行充分核实,未充分保证函证对象适当性,未对回函地址等信息进行充分核实。

根据处罚决定书,广东证监局决定责令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改正,没收业务收入约283万元,并处以约283万元罚款;对涉事注册会计师韩某、宋某果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25万元罚款。

2023年5月6日,西陇科学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被立案调查。2023年6月30日,西陇科学收到广东证监局《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处罚决定对西陇科学给予警告,并处以120万元的罚款,并对该公司相关人员处以50万元-80万元的罚款。2023年11月,深交所发布关于对西陇科学及相关当事人给予公开谴责处分的决定。

采写:南都湾财社记者 徐劲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