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刑事法院(ICC)检察官正在寻求对哈马斯和以色列的高层人物发出逮捕令,指控他们因 10 月 7 日袭击以色列以及随后发生的加沙战争犯有战争罪和危害人类罪。
如果获得法官小组的批准,将对以色列总理本雅明·内塔尼亚胡和国防部长约阿夫·加兰特发出逮捕令。哈马斯三名高级官员也在寻求逮捕令:加沙领导人叶海亚·辛瓦尔、政治领袖伊斯梅尔·哈尼亚和哈马斯武装派别领导人穆罕默德·迪亚卜·易卜拉欣·马斯里,后者更为人所知的是穆罕默德·德伊夫。
国际刑事法院对以色列和哈马斯的逮捕令意味着什么?逮捕令将如何影响内塔尼亚胡和哈马斯领导人?
寻求逮捕令的决定并不立即意味着该人有罪,但这是可能导致漫长审判过程的第一阶段。
如果法庭认定犯罪证据充足,可以传唤嫌疑人自愿出庭,也可以签发逮捕令,由成员国实施逮捕,并将嫌疑人移交国际刑事法院。
如果嫌疑人出庭,就会进行预审,法院决定是否有足够的证据让案件进入审判阶段。然后由三名国际刑事法院法官进行审判,检方必须“排除合理怀疑”证明该人犯有罪行。
一旦判决通过,被指控的个人可能会被判处最高 30 年监禁。法院表示,在特殊情况下,也可以判处无期徒刑。
国际刑事法院迄今已对 42 人发出了逮捕令,其中 21 人已在成员国的帮助下被拘留。
国际刑事法院前院长智利·埃博埃-奥苏吉 (Chile Eboe-Osuji) 本月在《外交政策》杂志上撰文指出:“对于以色列官员来说,根据国际刑事法院的任何逮捕令,他们面临的直接问题是,如果这些官员前往这 124 个国家中的任何一个国家,该法院的 124 个签约成员国都有法律义务逮捕他们。”
奥苏吉表示:这一义务不应被低估,就在去年,普京取消了参加南非金砖国家峰会的计划,显然是因为南非有义务逮捕他。
在寻求逮捕令的哈马斯领导人中,辛瓦尔和德伊夫两人据信身在加沙,而哈尼亚则居住在卡塔尔,该国不是《罗马规约》的签署国。
国际刑事法院是什么?它能够起诉谁?
国际刑事法院成立于2002年,总部位于荷兰海牙,其任务是起诉犯有种族灭绝罪、反人类罪和战争罪的个人。
与国际法院(ICJ)不同,国际刑事法院不是联合国的一个机构,也不起诉国家,而只是个人或团体。
虽然国际刑事法院独立于联合国,但它得到联合国大会的认可,并与联合国保持着合作协议。当案件不属于国际刑事法院管辖范围时,联合国安理会可以将该案件提交国际刑事法院,授予其管辖权。
法院可以调查在任何通过签署《罗马规约》(建立国际刑事法院的条约)而接受法院管辖权的国家的领土上或国民所犯下的犯罪行为。任何成员国都可以要求国际刑事法院检察官展开调查。
此前,该法庭曾对多名高级官员发出过逮捕令,其中包括前苏丹总统巴希尔、已故利比亚领导人卡扎菲之子赛义夫·卡扎菲,以及最近的俄罗斯总统普京。
签署国有义务逮捕那些面临逮捕令的人,但领导人经常试图逃避这些逮捕令,限制他们的行动自由。
国际刑事法院没有自己的执法机制,依赖各国的支持来实施逮捕。
国际刑事法院对以色列国民有管辖权吗?
11月,南非、孟加拉国、玻利维亚、科摩罗和吉布提五个国家将以色列在加沙的行为提交国际刑事法院,呼吁该法院调查巴勒斯坦领土上可能犯下的种族灭绝罪、危害人类罪和战争罪等罪行,并要求其确定是否“应指控一个或多个特定人员”。
以色列不承认国际刑事法院的管辖权,因为它没有签署《罗马规约》。但这并不意味着以色列公民不能受到该法院的起诉。
该法院一直在调查以色列自 2014 年以来在加沙、被占领的约旦河西岸和被占领的东耶路撒冷可能犯下的罪行。调查于 2021 年 3 月开始,由巴勒斯坦权力机构提交给该法院,巴勒斯坦权力机构于 2015 年以巴勒斯坦国的身份接受了国际刑事法院的授权。国际刑事法院当时得出结论,它对该冲突拥有管辖权,并且“根据多数意见,该管辖权的领土范围延伸至加沙和约旦河西岸,包括东耶路撒冷。”
国际刑事法院检察官卡里姆·汗表示,调查“仍在进行中,并延伸至自 2023 年 10 月 7 日发生袭击以来敌对行动和暴力的升级。”
内塔尼亚胡本月的言论表明了人们对国际刑事法院调查的焦虑。内塔尼亚胡表示,向以色列官员发出逮捕令将在国际法和正义的大厦上留下“不可磨灭的污点”,并补充说,国际刑事法院是“大屠杀的结果”,不应试图“破坏”以色列的基本权利为了自卫。
国际刑事法院的行动正值海牙国际法院 (ICJ) 审理南非提起的以色列对加沙地带巴勒斯坦人实施种族灭绝的案件之际。以色列承认国际法院。
10 月 7 日,哈马斯发动袭击,造成以色列 1,200 人死亡,250 多人被扣为人质,引发以色列在加沙的战争,该战争已持续近八个月。
据巴勒斯坦当局称,以色列对加沙的袭击已造成超过 35,000 人死亡。该领土大片地区已化为废墟,230 万人口中有一半以上在国内流离失所。该地区部分地区已经出现饥荒。
国际刑事法院对哈马斯有管辖权吗?
巴勒斯坦领导人于2015年签署了《罗马规约》。因此,国际刑事法院对加沙和其他巴勒斯坦领土的行为者拥有管辖权,并进而对包括哈马斯在内的这些领土的行为者拥有管辖权。
据路透社报道,国际刑事法院检察官汗十月份证实了这一点,他表示,以色列在加沙或哈马斯在以色列犯下的罪行均属于该法院的管辖范围。
这意味着法院可以起诉哈马斯领导人在加沙地带可能对以色列人和巴勒斯坦人犯下的罪行。
以色列人质和失踪家庭论坛国际法部主任雪莉·阿维夫·耶尼表示,即使以色列不承认国际刑事法院的权威,国际刑事法院也可以让哈马斯对犯罪行为负责。
国际刑事法院检察官汗周一表示,他正在“根据他们的办公室收集和审查的证据”寻求逮捕令,并感谢人质家属“勇敢地站出来提供自己的叙述”。
根据国际刑事法院《罗马规约》第 15 条,任何个人、团体或组织都可以向该法院提出有关潜在犯罪的投诉。
哈马斯政治局成员穆罕默德·纳扎尔 (Muhammad Nazzal) 则对媒体称,向国际刑事法院提起诉讼是“一个错误”,这将阻碍遣返人质的谈判。
这名哈马斯成员当时告诉 CNN:“遣返囚犯的最短途径就是完成正在进行的谈判进程。”
哈马斯表示,这是“在没有法律依据的情况下向多名巴勒斯坦抵抗运动领导人发出逮捕令,试图将受害者与侵略者等同起来”。该激进组织表示,对内塔尼亚胡和加兰特的逮捕令申请“晚了七个月”,这是指以色列在加沙战争持续的时间。
以色列各个政治派别的政治家都谴责了这一决定。外交部长以色列·卡茨称这是一个“可耻的决定”,是“对 10 月 7 日受害者和加沙 128 名人质的无限制的正面攻击”。
反对派领导人亚伊尔·拉皮德称这是“彻底的道德失败”,并表示以色列“无法接受将内塔尼亚胡与辛瓦尔进行无耻的比较”。
右翼国家安全部长伊塔马尔·本·格维尔 (Itamar Ben Gvir) 指责国际刑事法院反犹太主义,并呼吁升级对哈马斯的攻击,而财政部长贝扎莱·斯莫特里奇 (Bezalel Smotrich) 则表示:“我们从未见过如此虚伪和仇恨犹太人的表现。”自纳粹宣传以来海牙法庭的情况。”
与此同时,美国总统乔·拜登谴责了国际刑事法院检察官的举动,称其“令人愤慨”。
拜登声称:无论这位检察官暗示什么,以色列和哈马斯之间绝对不存在同等地位,美国将永远与以色列站在一起,共同抵御威胁其安全的威胁。
美国国务卿安东尼·布林肯表示,美国“从根本上拒绝”国际刑事法院检察官的声明,并警告称这可能“危及”达成停火和释放人质协议的努力。
布林肯在一份声明中表示称:“我们拒绝检察官将以色列等同于哈马斯。这是可耻的。哈马斯是一个残暴的恐怖组织,对犹太人进行了大屠杀以来最严重的屠杀,目前仍扣押着包括美国人在内的数十名无辜者。”
他质疑“此次调查的合法性和可信度”,并表示美国认为国际刑事法院“对此事没有管辖权”。美国不是1998年通过的《罗马规约》的签署国。
对于美国方面的一系列表态,人们不禁要问,为什么在大是大非面前,美国总是要竭力偏袒以色列,世界上有公平的“上帝”吗?以色列几千人的命固然是命,难道巴勒斯坦人几万人的命就不是命?所有人的生命价值应该是同等的。
西方的“政治精英”们在谴责哈马斯恐怖主义的同时,有没有对以色列长期侵占巴勒斯坦土地进行道德拷问,有没有思考哈马斯组织和巴勒斯坦人的“恐怖行动”和他们失去家园的因果关系?世界上没有真正的公平,就不可能有真正的和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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