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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信用中国(黑龙江)网站信息,5月21日,滴滴出行科技有限公司因违反《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暂行办法》相关规定,被哈尔滨市阿城区交通运输局处责令整改,并处以五千元罚款。

公示显示,滴滴出行科技有限公司因未取得经营许可,擅自从事或者变相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的事实,违反了《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暂行办法》第三十五条第一项规定,被责令整改并处以罚款五千元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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