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3日上午,灌阳法院按照行动预案开展强制拆除行动,顺利执结一起排除妨害纠纷案,充分保障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案件详情

原、被告系同一村屯村民,房屋均修建在该村屯的半山腰上,村屯下方是打屋场地基修砌护坡形成的高数米的墙壁,上方是陡峭的山崖。特殊地势导致历史以来,各户建房时均在门前留出通道,供大家通行使用。被告的房屋修建在山腰的最外面,被告老房子为木房子,在木房子南侧还建有砖混房子,两处房子在同一水平线上,同时两房子并不紧挨,中间还留有巷道,巷道宽两米有余,完全可供人和摩托车等同类型车辆通行。2003年被告在老房子西侧空地紧挨老房子进行了扩建,扩建后被告在房屋北侧南、北两边加装了铁门拦住了通道两侧进出口并且在晚上将铁门上锁,同时被告在房屋通道北侧入口处用混凝土加高形成了台阶,白天铁门没有锁,原告可以正常通行,晚上原告将铁门锁上后原告无法自由通行,同时加砌的台阶导致原告方车辆无法通行。

原告盘某发、盘某云等人诉请法院判决被告盘某斌等人拆除安装在房屋通道两边的两道铁门、对房屋通道北面入口处加砌的台阶予以排除,恢复通道原状,恢复通道通行。经两级法院审理,均支持原告盘某发、盘某云等人的诉求,因被告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原告盘某发、盘某云等人遂向灌阳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多次至被执行人家里,对其释法说理、责令其尽快履行排除妨害的义务,但被执行人未主动履行排除妨害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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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除通道前后的铁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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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筑修坡,方便摩托车通行

5月23日上午,灌阳法院10余名执行干警到现场对该案采取强制执行措施。执行干警到达现场后,执行法官指挥工人对妨碍物两道铁门进行拆除,并邀请人大代表、村两委领导到场见证监督执行,经过一个多小时的执行,涉案的两道铁门被依法予以强制拆除,北面入口处台阶旁修筑20多公分宽的斜坡,供摩托车等同类型车辆通行。执行干警对整个执行过程进行现场直播,该案顺利执结。

法官说法

法官认为,被告扩建房屋占用了老房子西侧供村民通行的空地,被告在老房子和扩建房屋之间留出了约2米宽巷道供村民通行,其他村民多年来均无异议,因此该巷道成了村民通行的新的通道。现被告在通道上安装铁门,并在晚上将铁门上锁,阻碍了原告方的通行自由,因此,原告诉请排除妨碍恢复通行自由,法院予以支持。并且,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和对更便利生活的追求,每家每户购买摩托车或者电单车出行已成为常态,按照有利生活、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被告可以在保留涉案步行台阶的基础上,在涉案步行台阶右边空坪另行修建一个水泥斜坡,以方便摩托车或电单车推行。这样既可以满足原告的通行需求,也兼顾了被告自己的进出便利。据此,法院支持原告的部分请求,并已经执行完毕。

灌阳法院

图文:陈海瑶、聂春丽

审核:卿秋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