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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不主张在佛菩薩誕期等吉祥之日放生

我一向不主张在佛菩薩誕期放生,也不主张在初一、十五等吉日放生。因为,捕捞为生的人,会特别为放玍者捕捉数量更多的物命。而且这些买来放生的物命,也多是因为放玍而被特意捕捉来的。这件事情已成了定案。

然而凡情之人大多喜好名声,在这些特殊日子放生则会让自己有好的名声。又因人之常情大多喜欢固守常规,害怕做出改变,如果不定在这些殊胜日子放生,则不肯特意买物放生。纵观如此人情本性,印光虽然如此劝勉众人,终究也只是空谈。

二、害鱼之鱼,不可乱放,应善择放生之处

再者,也不可乱放玍。若在大的江河放生,自然如理如法。若在小的封闭的池塘放生,那些害鱼之鱼竟也放在里面,这如同是把强贼放到大众聚集处啊。同样的道理,害鱼之鱼放入池塘,则群鱼都将成为其食料。

三、戒殺吃素,从根本上解决殺生问题

然而想要一一如法放 生,实在难以做到。因此,应该大力提倡人们戒杀吃素,以此作为解决殺生问题的根本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