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4月,法院以非法销售窃照专用器材罪判处陈某甲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

2023年3月,梅某在 随州 某培训机构报名参加特种设备操作考试时,该培训机构负责人陈某称,除了交纳考试报名费,若额外再交400元“辛苦费”,就可以获得他们的“帮助”,保证“考试稳过”。为了“考试稳过”,梅某选择了交纳“辛苦费”。

考试当天,梅某带上陈某提供的“特制装备”进入考场。考试开始后,梅某利用摄像头将试题传给陈某,并通过微型耳机接收来自陈某的答案。然而,二人的诡计被当场戳穿。与此同时,在其他考场内使用同种方式帮助他人考试作弊的路某等人一并被抓获归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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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悉,陈某、路某等7人不仅彼此认识,还经常相互“介绍业务”。他们事先让考生穿上衣领处藏有针孔摄像头、衣服内部缝有蓝牙模块的“特制衣服”,然后将微型蓝牙耳机放入考生耳内用于通讯联络。截至案发之日,7人已单独或合伙帮助36名考生作弊,并通过向每名考生收取400至700元不等“辛苦费”的方式非法获利18200元。经鉴定,涉案的微型摄像头、蓝牙耳机均属于窃听、窃照专用器材。

这些非法设备从何而来?为深挖上线,进一步打击犯罪,经检察机关引导侦查,警方通过调查陈某等人的网购记录,锁定了非法销售窃听、窃照专用器材的陈某甲。

经查,2023年1月以来,陈某甲通过网络非法销售窃照专用器材,他从不同的商铺分别购买微型摄像头、信号接收器模块、电池等设备,自行组装后以230元一套的价格售出。经营期间,陈某甲共非法获利13960元。

经曾都区检察院提起公诉,2023年12月,法院以非法使用窃听、窃照专用器材罪判处陈某、路某等7人有期徒刑六个月至一年二个月,缓刑一年至一年六个月不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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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 整理:钱伟 来源:曾都检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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